奇趣闻 > 历史秘闻 > \

唐代“恶钱”:政府部分认可的假币,为什么又要严厉打击?

原标题:唐代“恶钱”:政府部分认可的假币,为什么又要严厉打击?

唐代是我国古代货币经济兴起和实物货币衰落的过渡时期,它的货币制度在中国古代货币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唐朝继承了秦汉以来钱帛共用的传统,又开启了“宝文钱”的时代,是古代货币制度的重大变革期。它终结了魏晋以来的“五铢钱”时代,建立了以“开元通宝”为代表的的本位币的统一时代。

官铸“开元通宝”

随着唐朝经济不断发展和金属铸币地位的提高,市场上货币需求与供应的矛盾日趋尖锐,市场上开始出现了一部分铸造不精、铜质恶劣、体薄轻小的减重钱币。这些钱币或偷工减料、缺斤少两,或杂以铁锡,品相不全,甚至出现了官方铸造的价值与面额不符的虚值大钱,对货币市场形成了相当大的冲击与破坏。以上种种私铸劣质或者官铸虚值的钱币,就是困扰唐朝货币经济多年的“恶钱”。

一、什么是“恶钱”

我们知道货币是一种交换媒介,它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个基本职能,其中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是货币的最基本的职能。一种钱币如果能够正常的履行这两个职能,维持货币系统的稳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都可以视为“良币”。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唐朝的“恶钱”并不都是破坏货币系统稳定的,而是面对官方铸币数量不足,流通领域铜钱短缺的一种补充,甚至可以让百姓普遍接受。因此政府并不能简单的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禁止,否则会引起市场波动,物价飞涨。

唐代“恶钱”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民间私铸的减重钱,包括鹅眼、铁锡、偏炉钱、时钱、棱钱等等,二是官方发行的虚值大钱,如乾封泉宝、乾元重宝等等。

鹅眼钱是唐朝民间流通范围最广的一种恶钱。它“大如鹅眼”,钱径1.7厘米左右,穿径0.9厘米,重量在1克以下,无文字,制作粗糙,多有毛边。早在唐朝之前,它就活跃在货币市场之上,甚至在南陈时取得了和国家法定货币同等的地位。

无字的“鹅眼钱”

“鹅眼钱”在唐朝流通的时间很久,流通的区域也很广,虽然从唐太宗时期就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但是效果甚微。唐朝初年,很多奸商以一比五的比例,在私铸泛滥的江淮地区收购这种鹅眼钱,带到长安使用,使得长安市场上充斥着这种鹅眼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高宗时以国库中的好钱兑换鹅眼钱,但由于兑换比例过低,老百姓并不买账,不愿兑换。唐朝政府只得将府库中的粮食拿出来,与百姓兑换,然后将兑换得到的恶钱重新回炉铸造。

“恶钱”是一个社会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唐代长安、洛阳这样的大都市。所以唐代统治者不得不颁布诏令,只要交易过程中,恶钱的比例不超过二十缗,视为合法,官府不再干预;超过二十缗者,由京兆府“枷项收禁”。这种弹性的规定漏洞极多,几乎没有实行的可能性,所以全国恶钱流通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扭转。

二、恶钱产生的原因

唐朝前期,市场上的恶钱数量还不是很大,但是经过唐代高宗和肃宗时的两次币值改革后,政府发行乾封泉宝和乾元重宝等虚值大钱,搜刮民财,造成了市场混乱,物价飞涨,也使得民间盗铸之风大起。

官方发行的“恶钱”

乾封泉宝和乾元重宝虽然是政府出面铸造发行的官方法定铜钱,但是它们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差太大。一枚乾元重宝重量仅有开元通宝的1.5倍,但是价值却是开元通宝的十倍。可以想见,同样的金属,这里面的利润空间相差世大,所以长安的百姓纷纷盗铸。老百姓手上没有铜资源,便去寺庙和道观盗铜钟、铜像,将其砸碎铸钱,或者将砸碎的碎铜按一定比例换私铸的铜钱。由于“犯法者日数千”,官府根本管不了,直到唐代宗时将开元通宝与乾封泉宝、乾元重宝的比价重新调整为一比一,情况才得到扭转。

在治理民间“恶钱”的过程中,唐朝统治者不顾市场规律,制定的管理办法也是朝令夕改,使得唐朝治理恶钱的工作收效甚微。唐朝多次以国库中的官钱兑换民间恶钱,但是制定的兑换比例并不合理,损害群众利益,老百姓大多拒绝兑换。官府见百姓不肯兑换,便提高兑换比例,老百姓出于“追涨杀跌”的心理,仍然将手中的恶钱捂得紧紧的,期待更高的兑换比例。最后逼得官府又出台政策,允许二十缗以下的交易中使用恶钱,这一下使得前期的所有管控上的努力付之东流。政策上的多变,朝令夕改,使得恶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唐代安史之乱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大幅下降,也是恶钱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境内有铜矿的藩镇为了自己的利益,纷纷开采铜矿,私铸铜钱,中央政府虽然下令禁止,但是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管理。

私铸的铜钱

当然,恶钱泛滥的最根本原因并不在监管上,而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对货币的需求所决定的。随着唐代“两税法”的实行,传统的实物货币已不能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货币在商品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整个市场对铜钱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而政府的官钱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唐玄宗天宝年间,全国才有九十余个铸钱的钱炉,岁铸铜钱仅有三十二万七千缗。这使得货币供需矛盾不断加大,导致恶钱能在市场大摇大摆的流通。

唐朝的商品经济繁荣,与西域诸国和岭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增多,这些原来不使用铜钱的地方,也纷纷把唐朝的铜钱当成流通的硬通货使用,使得本就稀缺的铜钱资源更加捉襟见肘。许多西域商人带着大量货物来到唐朝,换走了大量的唐朝铜钱。今天在日本、朝鲜、西亚和东南亚地区甚至非洲都出土了不少唐代铜钱,可见当时铜钱外流的数量之庞大。

典型的恶钱

市场上的“恶钱”,大多是在铜中掺杂铁、锡等其他金属铸造的,相比官钱,铸币的成本很低,但是利润极大。我们知道,“印钞票”是天下第一等赚钱的营生,几乎是无本万利,高额的回报使得很多人不顾官府的禁令,“冒死以犯之”。不要说手握铜矿的藩镇军阀们纷绿私铸,就是一些没有资源的大户,也纷纷将官钱融化成铜,再渗入铁、锡等金属,铸造私钱。

三、恶钱的铸造历史

“恶钱”并不是唐朝才开始出现的,早在西汉时期,就出现过民间私铸的钱币。这种民间私铸的汉代铜钱名叫“荚钱”。西汉前期,官方的货币是“白金皮币”,也叫“白钱五铢钱”是用银锡合金铸造的,但是没有规定成色,所以民间一些人就利用这个漏洞,用“加锡减银”的办法,私自铸造。

东汉末年至魏晋南北朝时,天下大乱,诸侯割据一方,币制更是混乱,一些军阀铸造铜质粗恶、文字模糊、质地薄小的劣币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而民间私铸之风大盛,钱币越来越滥恶,甚至出现了“剪铁叶裁皮糊纸以为钱”的情况。虽然唐朝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但是魏晋时期的很多铜钱仍能在市场流通,老百姓也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对“恶钱”并不排斥。

私采铜矿

从现存的史料上来看,唐朝官营的矿山共有168座,其中银矿58处,铜矿96处,铁矿5处,锡矿2处,铅矿4处。但是从实际数量上看,远远不止这些。据地方志记载,当时仅两广五岭以北地区,就有大大小小的银矿和铜矿三十余处,官府基本上是放任百姓开采,也允许老百姓自己铸造生活用品,只是禁止他们将开采的矿产拿去铸钱而已。其实官府心里也清楚,这种禁止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实际上当时岭南地区私铸铜钱之风非常盛行,是恶钱的主要产地之一。

铸钱的技术含量高不高?其实并不高。唐代铸钱采用的是“母钱翻砂铸造法”,技术难度并不比制作砖块高多少。这种铸造法用四个木条围成一个空框,里面放入泥土压实,在上面放上母钱,再把另一个框合在上面,印成钱的面背,用绳子固定住,留下一个铜眼的孔,再将熔化的铜液从孔里灌入,冷却后即可。这种模具可以反复使用,又省时又省料,方法十分简便。所以说,只要有了铜矿,就具备了铸钱的条件,有了当“印钞厂老板”的资格。

说起来很多人不相信,私人铸的钱,如果稍微注意一下质量,与官钱放在一起,肉眼几乎无法分辨真假。一些有着长远打算的私人铸币作坊,也知道注意钱的重量,他们往往采用以便宜的锡、铅代替铜去铸钱,并不太多克扣铸出的铜钱的重量,就是放在秤上去称,重量上也和官钱相差无几。而鉴定金属含量在唐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再加上恶钱的数量庞大,官府根本不可能做到加以检测鉴定,这也是“恶钱”泛滥,官府没有好的监管办法的原因。

四、恶钱的影响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恶钱虽然弥补了唐朝铜钱的不足,但是它严重阻碍了国家的收入,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激化了社会矛盾,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所以“恶钱”的出现,是弊大于利的。

唐代商人

所有私铸钱币的目的,都离不开一个“利”字。有条件私铸钱币的人,其实并不是生活所迫,而是那些豪门地主阶级。他们凭借自身的政治和社会、经济优势,通过铸币大肆增加自己的财富,并引领了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加入其中,既拉大的贫富差距,又使得老百姓放弃了正当的职业,甚至抛荒田地,加入了私铸大军之中。在一些私铸之风盛行的地区,“田野几无耕作之民”,为了争夺矿产资源,许多村寨发生大规模的械斗,整个社会陷入一种近乎疯狂的状态,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

私钱进行流通领域后,必然会增加市场的货币数量,引起物价大幅上涨,造成普通群众的生活困难。货币的增多,不仅影响的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更加巨大。特别是唐朝后期,私钱泛滥,政府又发行大面额的铜钱,使得米价暴涨至七千一斗,“饿死者相枕于道”,社会更加动荡,是爆发黄巢起义的重要推手。

唐代社会

社会上恶钱当道,也对政府的信誉和公信力产生了重大影响,普通百姓不再信任国家发行的钱币,而是转而相信实物货币,以物易物;而货币价值的不稳定,也使商人们不敢交易,市场萎缩,商品经济的发展严重受阻。

五、政府的治理措施

虽然恶币问题是困扰唐朝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但是统治者也不能放任不管。实际上唐代统治者也深知恶钱之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制定了依样用钱、兑换恶钱、控制原料、制定法律等种种手段加以治理,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老大难,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恶钱带来的社会问题。

所谓“依样用钱”,指的是政府为市场流通的货币制定一个标准,只有符合这个标准的钱币,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从唐太宗到唐武宗的两百年中,唐朝多次在长安、洛阳、扬州等大都市陈列样钱,“悬样于市,令百姓依样用钱”。考虑到实际情况,这些样钱中也包括了一部分私铸的“恶钱”,只是这一类恶钱在整个私铸钱币中算是品相比较好、铜含量比较高的。也就是说,政府在一定程度是默认了质量较好的私钱的合法性,只是对那些诸如“鹅眼钱”之类质量太差的才加以取缔,尽量保护百姓的利益。

前文说过,唐朝也进行过多次政府组织的兑换活动,希望通过官钱与私钱的兑换,减少市场上私钱的数量。为了保证这种兑换,唐朝也制定了严峻的法律,“私铸钱造意人及句合头首者,处绞;家人共犯,坐其家长,其铸钱处,邻保配徒一年,里正、坊正各决六十”。不但对私铸者进行打击,对其家属和保长、里正都要连坐。同时鼓励百姓告发私铸者,对私铸钱币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要想从根本上杜绝私铸钱币,就需要从源头抓起,去控制铜、铁等矿产。这种做法在唐朝前期颇为见效,但唐朝中期后,唐朝中央政府推动了对地方的控制,那些割据的军阀或支持私采,或自己也加入私采大军之中,所以唐朝中央政府失去了从源头管控的机会,也失去了从根本上杜绝私钱的机会。

六、总结

恶钱问题,不仅是唐朝一个朝代的问题,而是伴随整个封建社会的整体性问题。它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需要政府制定正确的货币政策和严格的监管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唐朝显然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无节制的恶钱流入市场,冲击着唐朝的商品经济,减少了政府收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使得贫富差距加剧,最终爆发了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虽然不能将唐朝灭亡的原因全部归于“恶钱”,但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货币,对唐朝的衰亡所起的作用,还是不可否认的。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