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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萍|蒙元时期回回“哈只”考

原标题:沈玉萍|蒙元时期回回“哈只”考

蒙元时期回回“哈只”考

沈玉萍

摘要:穆斯林大规模移居中国事在元代,大部分穆斯林入华后能较严格地遵守伊斯兰教礼仪制度,保持伊斯兰风俗,按常理推断,他们中必然有人会按《古兰经》的要求,赴天方朝觐。“哈只”一般是对穆斯林中朝觐过麦加者的称呼。关于明代郑和的研究注意到其先人为“哈只”,并承认他们的先人按照穆斯林的基本功课要求,前往麦加朝觐过。但是在穆斯林大量来华的蒙元时期,有多少“哈只”,他们的情况如何,似尚无集中研究。本文分析研究了有关蒙元时期回回“哈只”的几例史料,并将他们分为外来哈只和本土哈只。通过分析研究,得到了一点蒙古——元朝时期在华的穆斯林朝觐的粗略轮廓。

关键词:蒙元时期回回“哈只” 考证

穆斯林大规模移居中国事在元代。回回人入华后,大部分人遵循伊斯兰教规,保持伊斯兰风俗,如《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中所称“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域区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然而,求其善变者,则无几也。居中土也,服食中土也,而惟其国俗是泥也。”此处“国俗”应指伊斯兰教教规和穆斯林遵循的一系列宗教信仰活动和生活习俗。“惟其国俗是泥也”,说明大部分穆斯林入华后能较严格地遵守伊斯兰教礼仪制度。按常理推断,他们中必然有人会按《古兰经》的要求,赴天方朝觐。

“哈只”一般是对穆斯林中朝觐过麦加者的称呼。关于明代郑和的研究注意到其先人为“哈只”,并承认他们的先人按照穆斯林的基本功课要求,前往麦加朝觐过。但是在穆斯林大量来华的蒙元时期,有多少“哈只”,他们的情况如何,似尚无集中研究。通过分析和研究相关史料,本文希望回答如下一些问题:一是所有被称为“哈只”的穆斯林,都应该是曾经朝觐过麦加的穆斯林。二是这些“哈只”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前往麦加朝觐的?来华前或来华后?三是他们的情况是否能够说明蒙古——元朝时期在华的穆斯林前往麦加朝觐的情况。

笔者在导师刘迎胜教授的建议之下,提出一种新的思路,即从查找古代汉籍中带有“哈只”称号的早期入华回回人的史事入手,发掘史料,力求在这一问题上有所突破。而现代各种文献检索工具的出现,为笔者提供了方便。按此方式查检的结果,使我们有所收获。

一、有关“哈只”的史料及其分析、解读

(一)元代传世文献中的哈只

元代入华的回回人中,有些人具有“哈只”的称号。如成吉思汗征西域时降蒙古并“从战必捷”的花剌子模阿母河守将哈只哈Hājj Qasim)。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人有哈只称号。他们应当曾经有过朝觐的经历。限于篇幅,本文仅列九例,兹列举如下:

例一:忽辛·哈只

《史集》:“他(皇子术赤)派遣成吉思汗的一个亲信,很早就为成吉思汗效劳的商人忽辛·哈只率领着使团(到速黑纳黑)去。

《史集》中记载的忽辛·哈只,从他是成吉思汗的亲信的这一点上,可认定是来自西域的哈只。他既是成吉思汗的亲信,又是一位商人,而且,他又受命于皇子术赤,率领使团到速黑纳黑去,充当使臣的角色。

以哈只作为使臣出使的记载在《元史》中也有

《元史·文宗五》“壬辰(至顺三年,文宗,1332年),西域诸王不赛因遣哈只怯马丁以七宝水晶等物来贡。

此处的怯马丁可能是怯里马丁/可里马丁/假里马丁之讹写,“西域”在这里指伊利汗国,不赛因是波斯的伊利汗,即Abu Say’id,其父为完者都。此处的哈只怯马丁也是作为使臣,被波斯的伊利汗不赛因派遣到蒙元王朝来朝贡。

以哈只为使臣,这一方面说明朝觐过的哈只曾经历过遥远的旅程,到达过很多地方,所以派哈只做使臣在旅行经验方面来说,是一个较可靠的保证,另一方面也说明哈只有一定的威望,人们对哈只较信任,所以派哈只做使臣觉得较可靠,这种情况和如今人们对哈只的期待和看法是相类似的。

例二:前述之哈只哈心

《至正集·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公讳哈只哈心(Hājj Qasim),阿鲁浑(Arghun)氏,世西域人。国去天朝远而险,非诚慤不可至。公凡两至,人與其勇。镇阿水里渡,太祖皇帝兵压境,公断渡修垒,坚守持久。众怨公不降,惧破则残尔。公叹曰:“废兴有天,我非不知,但臣子分当尔也。”众益澒洞,将内变,遂降。上按剑问抗师状,先断其发,将诛之。正色对曰臣各为其主,非罪也。死不过污一席地,何恨?但恐无名尔。”上壮而释之,公仰赡天表,知可乘时树立,因进曰:“阿特伯失剌国Atabeg Shiraz,坚盛非他国比,攻之必难抜。其主与臣善,请往招之,制可”。按兵马鲁察Maruchaq)城,公单骑趋其国,谕以祸福,遂举国内附。录功,擢领怯怜口。既班师,隶王旭列(Hulāgū/Hülegü)邸,从战必㨗,屡入奏,称旨。……目疾,留丰州,至燕病卒,时至元五年1268年)八月廿三日也,享年一百一十七岁。初,公至和林,元帅荀公竒之,妻以女。生二子:长,阿合马(Ahmad),早卒;次,阿散(Hasan)。一女适马合谋,荀氏继没,皆藁殡都城西,朝廷念其劳,以阿散为大名路税课提领。

哈只哈心是元初著名的回回人,这段史料经常被回族史和中国伊斯兰史的专家学者们所引用。

关于哈只哈心朝觐方面,他被称为哈只,曾到天方朝觐应是无疑的。再研究一下他朝觐的时间。按他的年龄来算,他到达中国时已过七十岁,作为元初的穆斯林,七十岁之后去朝觐的可能性并不大。由这两方面考虑,哈只哈心朝觐在到达中国之前。

例三:答失蛮

《黄金华集·宣徽使太保定国忠亮公神道碑》记:“公讳荅失蛮(Dānishmand),其先西域人,系出哈剌鲁(Qarluq)氏。曽祖马马(Muhammad),赠集贤学士、正奉大夫、护军,追封中山郡公。祖阿里(‘Alī),赠资德大夫、司农卿、上护军,追封中山郡公。父哈只Hājj),赠荣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定国公。曾祖妣太帖尼氏、祖妣忽委氏,并中山郡夫人;妣阿兀思吉氏,定国夫人。初集贤公(——即马马)在西域,为其国之近臣,素倜傥有大志,知天命之有归。当太祖皇帝正大位之六年,岁在辛未(1211年),奉其国主阿尔思兰(Arslānkhan)来觐于龙居河。司农公(——即阿里)前卒,乃以司徒公(——即哈只)为质子,时年尚幼。

答失蛮是元代常见的名词,它是波斯文Dānishmand的译音,意为学者,明哲的人,指伊斯兰教教士,答失蛮也作人名,元代叫答失蛮的人不少。该碑文说,答失蛮,其先西域人,系出哈剌鲁氏。曾祖叫马马,祖父叫阿里,父亲叫哈只。从这一系列名字可以看出他们是伊斯兰教徒。

这位答失蛮的事迹,根据《宣徽使太保定国忠亮公神道碑》的记载,杨志玖先生有如下研究:“碑文说,答失蛮的曾祖马马在成吉思汗即位六年时奉其国主阿尔思兰来朝见成吉思汗,以其父哈只为质子,后为元太宗的宝儿赤(厨师),答失蛮承袭父职,事元世祖,尝论阿合马蠢国病民罪恶,受到元世祖的斥责。其后阿合马死,世祖思其直言,赏以玉环及钱钞,从世祖讨叛王乃颜立功。桑葛(即桑哥)立尚书省,又指陈其非便,成宗即位,以奉议大夫领供膳司事,后擢为司农寺丞(从三品)。武宗时为中书参知政事,仍兼司农卿。仁宗即位后为宣徽院使(从一品),于延祐四年(1317年)卒,终年六十。这个答失蛮历事四朝,官至从一品。1211年,答失蛮的曾祖马马奉其国主阿尔思兰来觐成吉思汗于龙居河,并以己孙司徒公(哈只,即答失蛮的父亲)为质子,以表示对蒙古的归顺。从碑文也可知答失蛮的父亲是哈只,被祖父马马带到蒙古国为质时,时年尚幼,且其祖父马马和父亲阿里均无哈只称号,故他在此前与随从亲属参加过朝觐的可能性并不大。从这些方面可推定,答失蛮父亲是到蒙古国为质,长大之后才去朝觐的,他应该算作从中国本土去朝觐的哈只。撰写答失蛮家传的黄溍误以为哈只是其名。

另外,元代对有功官员封赠先祖,每前推一代,降一等,“封赠曾祖,减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与夫、子同,每遇子孙升品,其父、祖随迁,母、妻同”。从给他的曾祖、祖及父所赠的官衔和封号来看,这位答失蛮作为历事四朝的重臣,他的先祖也在受封赠之列,当然早在1211年,他的曾祖马马已来觐见成吉思汗,并以己孙为质子,原本即为有功之臣,接受封赠官衔和封号也是当之无愧。

例四:买闾的祖父哈只

《梧溪集·赠买闾敎授有序》

买闾(Malik),字兼善,西域人。元初,祖哈只仕江南,遂家上虞。父亦不剌金(Ibrāhim),力资兼善学,以礼经领。至正壬寅(1362)乡贡浙省臣,因北向途梗,权擢尹和靖书院山长。旣航海赴会试,而后期不果。礼部尚书李公尚絅,特言之朝,勅授嘉兴儒学敎授。及还,会政属淮阃,屛居幽遐且十余年,曲奉二亲甚。

从这段史料可知买闾的祖父是哈只,父亲的名字亦不剌金(Ibrāhim)也是典型的穆斯林的经名。而且其父力资兼善学,以礼经领”,买闾应该既出身于穆斯林世家,又出自家道殷实的书香门第。买闾虽字号兼善,汉化水平很高,但本人的名字买闾(Malik)仍然是回回人常用名,元代又作“灭里”等。“元初,祖哈只仕江南”一句说明,其祖父在元初时已经是哈只了。由此可推断其朝觐应在元初之前,有可能在西域时已完成了朝觐功课,到达江南时已是朝觐过的哈只了。

此外,这段史料还大概介绍了买闾的情况。至正壬寅(1362)年,他在浙省参加乡试,成为贡士,因北上参加会试路途不畅,遂任职尹和靖书院山长。后来他又航海参加会试,但没有结果。在礼部尚书李尚絅的推荐下,他被任命在嘉兴教授儒学。告老还乡后他在江淮闲渡时光,侍奉父母。

买闾是元代有名的回回诗人,在元代文献中尚可查到几首他的诗作(略)。

例五:扎八儿火者(Ja’far Khoja

《元史·扎八儿火者传》“二子,阿里罕,明里察。阿里罕蚤从札八儿出入行阵,勇而善谋。宪宗(1251-1259)伐蜀,为天下质子兵马都元帅。生哈只,终湖南宣慰使,赠推诚保德功臣、金紫光禄大夫、司徒,追封凉国公,谥安惠。

扎八儿火者是和成吉思汗共饮班朱尼河水的蒙元王朝的开国功臣之一,他的孙子中有一位朝觐过的哈只,并官至湖南宣慰使。扎八儿火者的这位孙子因朝觐过,史料中径以“哈只”称呼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朝觐过的哈只在当时的穆斯林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的影响。从他的祖父入华的时间和他的父亲在宪宗伐蜀时的活动来推算,他去朝觐的时间在蒙元王朝建立之后的可能性较大。

例六:哈只别(Hājj BekHajib?

《(同治)苏州府志》【元·达鲁花赤】哈只别,大德元年(1297年),以奉训大夫任怯里灭赤,大德四年(1300),以奉训大夫任。

如果笔者有关哈只别”的原字是Hājj Bek的解说能成立的话,则别(Bek)有贵族之意,这位哈只是一位贵族。奉训大夫为文散官正五品最低阶,怯里灭赤为突厥语,译言通事。担任通事者一般能通两三种语言,如扎八儿火者通多种语言,而且,在中国古代,担任通事的本人或先祖大多是从异域而来者,在元代多为来自西域。这位哈只别或他的先祖也是来自西域的可能性较大,故而他在朝中任通事——怯里灭赤一职。这些材料中虽没有说明他是穆斯林,但被称为哈只,应类同于答失蛮的父亲和扎八儿火者的孙子被称为哈只的情况,并且也可推断他本人或先祖来自西域。根据时间推断,这位哈只是到达中国之后去朝觐的可能性较大。

例七:广东廉访副使哈只

《元史·许有壬传》:“(延祐)六年己未1319年),除山北廉访司经历。至治元年(1321年),迁吏部主事。二年,转江南行台监察御史,行部广东,以贪墨劾罢廉访副使哈只、蔡衍。

这位哈只在《元史·文宗四》中也提到:“辛卯,皇太子阿剌忒纳答剌薨。(至顺二年,文宗,1331年)壬辰,命宫相法里及给事者五十八人护灵轝北祔葬于山陵,仍令法里等守之。御史台臣劾奏:福建宣慰副使哈只,前为广东廉访副使,贪污狼籍,宜罢黜。从之。

这两段史料是前后互为补充的,其中均提到了一位哈只,实则为同一人,他先任广东廉访副使,后任福建宣慰副使。但这位哈只为官不清,贪污狼藉,任广东廉访副使时,被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以贪墨奏报劾罢,任福建宣慰副使时,又被御史台臣奏报弹劾,最终被罢黜了官职。哈只有良好的品德是人们所认可和期待的,但有的哈只朝觐回来后为非作歹者也不乏其人,现实生活中是如此,历史上早有先例了。

例八:广州怀圣寺掌教哈只哈散

(光绪)广州府志·重建怀圣寺记碑》

“白云之麓,坡山之隈,有浮图焉。其制则西域,磔然石立,中州所未睹。世传自李唐讫今……适元帅马合谟德卿公至,曰:‘此吾西天大圣擗奄八而马合麻也。其石室尚存,修事岁严。至者乃弟子撒八哈,以师命来东。教兴,岁计殆八百,制塔三,此其一尔。因兴程租,久经废弛。’选于众,得哈只哈散使居之,以掌其教。……虽灰烬之余,而卒昭昭乎成于二公之手,使如创初,又岂偶然哉?遂为之辞曰:

天竺之西,曰维大食。有教兴焉,显诸石室。

遂逾中土,阐于粤东。中海内外,窣堵表雄。

乃立金鸡,翘翼半空。商舶是眽,南北其风。

火烈不渝,神幻靡穷。珠水溶溶,徒集景从。

甫田莽苍,复厦穹窿。寺曰怀圣,西教之宗。

至正十年(1350年)八月初一日。当代住持哈只哈散(Hājj Hasan)、中顺大夫、同知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马合谋(Mahmūd

这是重建怀圣寺碑文中的内容,前一段是怀圣寺的简况,提到怀圣寺所处的自然环境,寺的特色和历史渊源等。其中“浮图”、“西天大圣”两个词汇是佛教用语,“浮图”一般指佛塔,此处则实指清真寺的宣礼塔;“西天大圣”在此处则指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文中用佛教的概念和用语来说明和解释伊斯兰教中的一些知识,由此看来,此碑文可能为教外人或不太懂伊斯兰教者所撰。

此处的“撒八哈”在大多数的记载中为“撒哈八”,穆罕默德谴弟子撒哈八·斡葛斯来中国传教的传说在中国穆斯林中流传很广,但记载不尽一致,如

1.元至正十年(1350年)泉州《重立清净寺碑》

隋开皇七年(587年),有撒哈八·撒阿的·斡葛思者,自大寔航海至广,方建礼拜寺于广州,赐号“怀圣”。

2.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米荣撰《重建清真寺碑记》

开皇七年,其徒奉经入关。赛尔德·斡葛思者,传其业,遂航海抵闽,教道始行,布护流衍洋溢中国,各处建寺以祀。

3.天启四年(1624年)石三畏撰《重修清真寺碑记》

……隋开皇时,国人撒哈八·撒阿的·斡葛思始传其教入中华。于是中华有礼拜清真寺,辇毂四隅,尤各有敕寺,而不可枚举。总宜焚香而拜,祝圣寿于无疆,祈黎民于宁止,所当拮据为兴建者也。

此三块碑文中的隋开皇说毫无根据,这些传说产生得不会太早。

后一段对伊斯兰教的兴起及在中国的传播作了生动、精炼的总结、概括。第一,说明伊斯兰教的兴起之地是大食;第二,“其石室尚存”和“显诸石室”二句点明了伊斯兰教中一个著名的标志和特征——石室,即穆斯林的朝拜中心,克尔白天房。第三,伊斯兰教传播到中国后,开始在粤东地区传播,但在《重建清真寺碑记》中曰“遂航海抵闽”,将撒哈八·撒阿的·斡葛思始入中国之地记为福建。第四,伊斯兰教是通过商舶源源不断地传播到中国的南北各地。第五,怀圣寺为西教之宗,是中国最古老的清真寺。

这段碑文中有两个地方提到了一位叫哈只哈散者,哈散是男性穆斯林常取的伊斯兰教的经名之一,因称为哈散的这位穆斯林曾朝觐过,故被称为哈散哈只。哈散哈只是从众穆斯林中选出的怀圣寺主持,即怀圣寺的阿訇和教长。“选于众,得哈只哈散使居之,以掌其教。”碑文中“有教兴焉,显诸石室”,即指天房,显然这位哈只曾亲历其地。怀圣寺是中国著名的清真古寺之一,据说唐代就已建成,“世传自李唐讫今”。清真寺的教长去朝觐,或朝觐回来的很有学识的哈只任清真寺的教长,这是穆斯林社会非常普遍和典型的做法和现象,符合一般穆斯林群众的心理诉求。

例九:哈只哈散沙

《(正德)松江府志》:【听鹤亭记】听鹤亭在今西林寺西,旧名谷阳,俗呼接官亭,古送迎、憇息之所。兀元贞三年(1297年)修起,易今名。至正中(1353-1354年),府监哈只哈散沙(Hajj Hasan Shah)继修益壮。左有堂,扁曰集英门榜,曰驻驲华亭”。尹刘必世,《温书志》称,其地面瞰大河,背负九峰,光明敞豁,为郡之絶致。而又当阛阓辐辏中,以是颇为傍近所侵。数十年前,尝有以势规为已业者,存古爱礼之君子,尙于此而致意云。

这段史料中提到了一位府监哈只哈散沙,同书第586页也提到一位监府哈散沙:

际留西仓在今府西三里,元至正初建盐仓,寻罢。十二年,监府哈散沙更修,以受县陆居仁记。

此处时间是至正十二年(1352年),和至正中大体一致,但没有“哈只”二字。

此外,其它书中还提到有关哈散沙的情况,如:

1.陶宗仪著《南村辍耕录》中的记载:

平江达鲁花赤六十病亡,升松江府达鲁花赤哈散沙为平江达鲁花赤,领兵出战。除都水庸田使贡师泰为平江总管,巡守城池。吴江境上,止有元帅王与敬。官军一战而败,死者过半。残兵千余,欲走入城,城中闭门不纳,退屯嘉兴,旋抵松江。士诚贼众才三四千人,长驱而前,直造北门,弓不发矢,剑不接刃,明旦,缘城而上,遂据有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二月壬子朔也。劫掠奸杀,惨不忍言。脱因匿俞家园,自刎不死,游兵杀之。哈散沙在境外,闻城破,自溺死。

2.《隆平纪事》中的记载:

二月壬子朔,入平江,据之。承平日久,城中无备。士德兵猝至,参政脱寅(一作脱因)统官军义民捍御境上,达鲁花赤哈散沙领兵出战,总管贡师泰巡守城池。士德攻城急,分守娄门,杨椿督民伍,挺身力战,死之。城陷,廉访司饶介分守齐门兵亦惊溃,哈散沙自溺死。

3. 《(正德)松江府志》卷十五中的记载:

大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岁次乙未六月乙卯朔,朝列大夫,松江府达鲁花赤兼劝农事知渠堰事哈散沙,中议大夫,松江府知府兼劝农事知渠堰事崔思诚,谨以洁牲柔毛之奠,敢昭告于吴丞相,鎭西辅国上大将军昭侯陆公。

《南村辍耕录》和《(正德)松江府志》卷十五中的哈散沙生活的时间和哈只哈散沙是一致的,时间分别是至正十六年(1356年)和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正德)松江府志》中前后两个地方提到哈散沙,时间分别是至正中(1353—1354年)和至正十二年(1352年),时间大体一致,职务都是府监,史料也是同一部,可认为是同一人。《隆平纪事》中虽没有确切的年份,但其中所记事件和《南村辍耕录》中所记事件基本一致,可认为所记是同一件事,其中的哈散沙其实也是同一人。这三部史料中所记的哈散沙都是同一人,但只在《(正德)松江府志》中的一个地方提到“哈只”哈散沙。可能他的任职和活动较多,同其它的官职和活动相比,“哈只”的称号并不是很突出,故而并不是在每个地方都提到他是哈只的这一点。

从这一系列的记载中可知,哈只哈散沙在元末的活动是较多的,在元末农民起义中,他从松江府达鲁花赤升任为平江达鲁花赤,临危受命,领兵出战,抵抗张士诚军,但最后兵败自杀。任松江府达鲁花赤时,他还兼任劝农事知渠堰事。在《(正德)松江府志》中,他作为府监,因主持重建、扩建或者维修了听鹤亭而被记入了有关听鹤亭的一段史料中,从这方面来看,哈只哈散沙是位有钱人。三部史料中的时间都是元末。

(二)伊斯兰石刻中的有关资料

除上述书面史料之外,循此线索笔者在元代碑铭数据中搜寻亦有收获,例如在《泉州伊斯兰教石刻》所收录的元代伊斯兰石刻资料中,有六则提到称为哈只的回回人:

例一:“真主永存。死亡对人类的判决是临近的,这个现世并非永居之宅第。这是曼苏尔·本·哈吉·葛斯姆·贾杰鲁米之墓。他卒于(伊斯兰历)676621日星期四(12771119日,南宋景炎二年,元至正十四年,丁丑)。

例二:“这是最尊贵、伟大、受人尊敬的殉教者哈只··艾欧伯克·本·哈只·玛利卡。时(伊斯兰历)689827日(129094日,元至元二十七年,庚寅)。

例三:“死于异乡者,即为壮烈之死。你们要崇信真主的使者。这座坟墓的主人,幸运的侯赛因·本·哈只·阿鲁西·谢尔拉烈士,他已回到真主的慈悯之下。此墓建于(伊斯兰历)704223日(1304825日,元大德八年,甲辰)。

例四:“他已抵达至高无上真主的慈恩之下。这是努冉萨·伊本·和加·巴拉德夏·伊本·和加·哈只·哈尔伯克·花剌子密的坟墓。愿真主照耀他的坟墓,使他从尘世迁居永世,乐园成为他的归宿。时先知的迁移纪元722年斋月22日(1322104日,元至治二年,壬戌)祈求真主赐福穆罕默德和他的全体家属。

例五:“真主永存。他已从今世转移至永世。抵达至高无上真主的慈悯之下。哈吉·和加·本·哈沙·玛尔达姆·易奇·乌鲁厄于(伊斯兰历)7641015日(1363728日,元至正23年,癸卯)。

例六:“这是纳萨(Nasa)人法蒂玛·宾·哈只之墓。愿至高无上的真主怜悯她,并怜悯所有的穆斯林。祈求真主赐福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家属,并使之平安。”

这一碑文书中的解释是,“纳萨”(Nasa)是波斯文,为波斯(今伊朗)霍拉桑(Khurasan)省的一个城名。碑文的人名亦可译作“纳萨人哈只的女儿法蒂玛”,法蒂玛的父亲朝觐过麦加,故具有“哈只”称号。但也可理解为法蒂玛本人是哈只,有这种可能性,因伊斯兰教规定的朝觐是不管男女穆斯林都要履行的天命五功之一。如这种理解是正确的,那么说明元代来中国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中,也有曾到麦加朝觐过的女哈只。

外来哈只和本土哈只

根据这些材料可以合理地推想,存留至今有文字记载的具有哈只称号者尚有如此之多,元代回回人实际赴麦加朝觐者当远超此数,有文字记载并保存下来的只是极少数而已。但是不是因此就可以说所有这些戴有“哈只”称号的人,都是入华后又赴天方朝过觐的人呢?问题并不这样简单。有些人在入华之前,已经有“哈只”的称号,因此将这些“哈只”计入中国回回人朝觐史是没有直接意义的。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将史料中戴有“哈只”称号者区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本土哈只”,一类称为“外来哈只”。如果史料中没有明示,则需另加辩析。

(一)外来哈只

首先是外来哈只,外来哈只又可分为随军到中原的西域哈只和到中国进行商贸活动的阿拉伯、波斯商人两部分。

1. 随军到中原的西域哈只:

元代早期的哈只大多是外来者,他们是蒙古军队在西征的过程中带到中原的,其中有的是军事将领,如哈只哈心,他的事迹是非常有名的;有的是官宦人士,如买闾的祖上。这些人在到达中国之前已经朝觐过。但元朝建立,他们也随即取得中国的户籍,成为元王朝的编民,所以,也应该承认他们是中国古代的哈只,但称他们为外来哈只。

2. 阿拉伯、波斯商人:

《泉州伊斯兰教石刻》中提到的哈只大多是外来哈只,如例一、例二、例三、例六。其中例三在碑文中就有“死于异乡者,即为壮烈之死”的记载,明确说明称为哈只的墓主是从国外来到中国,客死异乡的;例六从对碑文的解释中可知墓主是波斯纳萨城的人。而例一、例二从时间上来看都是在元代前期,再看墓主的名字,是纯阿拉伯或波斯人的名字,从这两方面可推断称为哈只的墓主人是外来哈只。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即他们到达中国,在中国定居之后去朝觐的,但这种可能性极小。如果说例一、例二中这种可能性小的话,那么在例四、例五中,这种可能性很大,时间都是元代中、后期,即他们既有可能是朝觐之后才从阿拉伯、波斯到中国经商,最后在中国去世,也有可能是到达中国,在中国定居之后去朝觐,朝觐归来后在中国去世。所以他们有是外来哈只和本土哈只的两种可能性,但是外来哈只的可能性较大,因在他们的墓碑文中除了有中国宋王朝和元王朝的年号外,再看不出任何与中国有关的内容,和后面紧接着要讨论的郑和为其父祖所立墓碑《故马公墓志铭》的记载内容有很明显的区别和差异。

另外,外来哈只中还有使臣。《史集》中记载的商人忽辛·哈只,从他是成吉思汗的亲信的这一点上,可认定是外来哈只,他既是商人,也是使臣;哈只怯马丁被明确写到,是作为使臣,由波斯的伊利汗不赛因派遣到蒙元王朝来朝贡。

“外来哈只”虽然不能直接列入古代中国回回人朝觐者的行列,但他们与在华定居的回回人的交往过程中,无疑会叙述自己的朝觐经历,会介绍在天方的所见所闻,也会在某种程度上激发在华回回人赴天方的热情。因此,“外来哈只”对古代中国回回人朝觐史仍然有着间接的意义。

(二)本土哈只

除了外来哈只,元代也有本土哈只。元代史料中有些具有哈只称呼者是元朝中后期的人,其实,从对元代史料的检索结果中可看到,从时间上来说,这些有哈只称号者,绝大多数是元代中后期的人。如例六中的哈只别,例七中的广东廉访副使哈只,例八中的哈只哈散,例九中的哈只哈散沙。

其中例七中的广东廉访副使哈只,例八中的哈只哈散,例九中的哈只哈散沙,这些有哈只称号者根据时间判断,暂时可断定他们的哈只称号是后来才有的,即他们是从中国本土去朝觐的,他们是中国本土哈只。今后如能找到这些有哈只称号者更详细的史料,还可作出新的、更明确的推断和结论。

例三中答失蛮的父亲和例五中扎八儿火者的孙子,文中虽没有明确说明他们何时去朝觐,但从材料记述的内容推断,他们应该是蒙元王朝建立后,从中国本土去朝觐的哈只;例六中的哈只别是元代中期的人,他到达中国之后去朝觐的可能性较大。

这些本土哈只中有一些官宦人士,如哈只别、广东廉访副使哈只、府监哈只哈散沙;有的是功臣之后,如答失蛮的父亲哈只、扎八儿火者的孙子哈只。还有礼拜寺的教长,如怀圣寺教长哈只哈散。

另一例有名的本土哈只是郑和父祖。郑和是明初著名的航海家,据他为父祖所立墓碑《故马公墓志铭》记载,他们均带有哈只的称号,时间大致是在元代中、后期,这是目前有明文记载的元代中国本土回回人赴麦加朝觐的唯一较全面的例证。《故马公墓志铭》曰:

“故公字哈只,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祖拜颜,祖妣马氏。父哈只,母温氏。公生而魁岸奇伟,风裁凛凛可畏,不肯枉己府人,人有过,辄面斥无隐。性尤好善,遇贫困及鳏寡无依者,恒护赒给,未尝有倦容。已故乡党靡不称公为长者。娶温氏,有妇德。子男二人,长文铭,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官太监。公勤明敏,谦恭谨密,不避劳勚(勤) ,缙绅咸称誉焉。呜呼!观其子而公之积累于平日与义方之训可见矣。公生于甲申年十二月初九日,卒于洪武壬戌七月初三日,享年三十九岁。长子文铭,奉柩安厝于宝山乡和代村之原。礼也。铭曰:

身处乎边陲,而服礼义之习;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泽之施;宜其余庆深长,而有子光显于当时也。

永乐三年(1405年)端阳日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撰。

这段碑文为有关郑和的许多文章所引用,以说明郑和的家庭背景和出生及民族归属等问题。从碑文可对郑和的身世和家庭背景有较详细的了解,并且也可知,郑和的父亲和祖父都有哈只的称呼,足见郑和的父祖两辈都曾赴麦加朝觐。而且,郑和的父亲也具有人们对哈只所期待的一些良好品德,如乐于行善干好,经常保护和周济鳏寡无依者和生活贫困的人,并且是一位秉性耿直的人,会直言不讳的指出别人的过错和失误,能使人知错就改。撰碑文者也许不懂伊斯兰教,而将哈只以为是郑和父亲的字。哈只是伊斯兰教对赴麦加朝觐过的穆斯林的一种尊称,是一种崇高和尊贵的称呼。说明直到明初,中国士大夫中的知识分子和一般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对伊斯兰教并不了解,对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也缺乏认识,不知道伊斯兰教的教规中有朝觐的规定及朝觐回来者称为哈只等这样一些知识,这也是文献史料中很难找到关于穆斯林朝觐方面记载的主要原因之一。到了明初,象李至刚这样的大学士都将哈只以为是郑和父亲的字,可见不具备对伊斯兰教的最起码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一般有知识的士大夫对伊斯兰教的了解更是可想而知,更谈不上有关于朝觐方面的记载。到明初都是这种情况,唐宋的文献史料中没有或尚找不到有关回回人朝觐方面的记载,更是可以想象和理解之事。专门详述伊斯兰教的著作,明之前似不曾有,只是到了明末清初,才有王岱舆(约1580-1660)的《正教真诠》等一批汉文伊斯兰教典籍问世。所以,在唐、宋、元时期,中国的文人和知识分子也没有可以详细了解伊斯兰教的成文材料,对回回人的宗教生活,可能也不大关注,导致回回人朝觐的这样一件涉及中外交流的有意义的事情,竟没有明文记载,直到明代郑和下西洋的活动中,从马欢所写的《瀛涯胜览》天方国篇目中,很多人才间接地了解到,郑和船队中的回回人有赴天方朝觐的。

关于元代回回人朝觐的情况,以前只有郑和的父亲和祖父一个例证,唯一的根据是他们都有“哈只”称号。根据“哈只这一线索”,笔者在元代文献史料和碑刻资料中又找到一些相关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和研究,得到了一点元代回回人朝觐的粗略轮廓。元代有“哈只”称号者总体上可分为两类,即外来哈只和本土哈只,元代前期的朝觐者多为外来哈只,中后期的朝觐者,很多人的哈只称号是后来才有的,故称他们为本土哈只。此外,元代有哈只称号者中有商人、军事将领、使臣、通事(翻译人员)、礼拜寺的掌教,还有地方官吏等,哈只的职业角色和谋生方式涉及到很多领域。从元代文献记载的这些哈只,还可推想到一个情况,元代有史料记载的有哈只称号者尚有如此之多,元代回回人中实际赴天方朝觐者还是较多的,史料记载者只是极少数而已。(本文作者为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文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原刊于《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34辑,限于篇幅注释从略,引用请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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