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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八里:列车长骚扰女乘客遭处罚,起诉后更是臭名远扬

原标题:杨八里:列车长骚扰女乘客遭处罚,起诉后更是臭名远扬

列车长骚扰女乘客遭处罚,起诉后更是臭名远扬

5月30日,半岛晨报《列车长骚扰女乘客遭处罚 因被微博曝光起诉该乘客》报道称,列车长(赵刚,化名)骚扰熟睡的女乘客(袁女士),还亲了女乘客一口,事后女乘客将此事发到微博上。事发后,列车长遭受降职降薪的处罚。列车长认为女乘客是“诬陷”,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将女乘客起诉到法院。

现在社会上的各类性骚扰可以说是防不胜防,近期更是在新闻中频频出现利用手机摄像头的便利,在公共场所拍摄女性裙底的现象。虽然这样的变态色狼只要被抓后就会受到惩处,但却每每发生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法律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不能够有效地阻遏这类人无耻的念头。

有鉴于此,每到夏天,就经常能够在网络上看到各式各样的提醒,大意都是说,女性、尤其是长相漂亮的女孩子们,穿着应当要保守一些。而每当一名女性受到性骚扰之后,一般来说“围观”的人群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女性无论穿成什么样都是自己的自由,这一派基本上是由比较理性的人组成,数量有限;另一派则认为,女性穿着暴露,本身就是在“勾引”男人“犯错”,这一派历来占据了人群中的大多数。当然,近年来随着女性意识的提升,理性的人群开始渐渐多了起来。

性侵,尤其是性骚扰,有时候很难界定。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这样的,只要是女性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男性就不可以实施任何涉及性方面的行为,但实际情况却是,如果没有第三人在场,女性很难证明是对方强行实施了性骚扰。

在今天的新闻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认真看完新闻,只是看到这名列车长“煞有介事”地将女乘客告上法院,大家都会认为列车长是被“冤枉”的。

当时列车长以职务上的便利,取得了女乘客的信任和好感,双方互加了微信。这一点也让很多人觉得该女乘客是“有错”的。就像在该新闻的跟帖中某些应该是男性网友留言中所言,“互加微信的行为就是一种默许”,因而他们还就此武断地认定是该女乘客自己行为有“不检点”的地方。而实际上,女乘客还原当时的事实是:在“午夜12点钟后,我正熟睡中,赵刚借由说话怕吵到大家故意接近我,在我刚要说话时,他用手扳过我的头部,在我嘴上亲了一口。”

就算是女性不该轻信,不该认为该列车长是在行使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热心助人,也不可能“默许”到让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骚扰。

一名熟睡中的女性,突然被骚扰,感觉非常“惶恐”,马上在“在微信上要求赵刚(列车长)向我道歉,赵刚言语恶劣,拒不道歉。”于是,该女乘客袁女士就“向大连铁路局12306投诉”,并且“以个人微博发布了关于《列车长性骚扰女乘客》一文”。

事发后,“赵刚的工作单位调查后认为袁女士反映属实。”赵刚也因此自愿接受了其单位“易岗易薪”的处罚。但在这期间,赵刚留了个“心眼”,从未“正面回应是否有骚扰袁女士的事实”。

很有意思的是,赵刚竟然在事情“告一段落”后,起诉至法院,认为“袁女士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当面赔礼道歉,并通过在本市报纸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要求袁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你既然不认为自己实施了性骚扰,当初为什么要“乖乖”就范,自愿接受单位的处罚?并且,你既然“亲自手写三份检查”,一定是当时非常害怕自己会因此被单位直接“开除”,毕竟,列车长这个职业也算是“铁饭碗”了。

当“时过境迁”,可能是“回过头来”想想,赵刚认为单位的处罚“过重”了,自己仅仅是“一不小心”犯了个男人都容易犯的“小错”,就被“易岗易薪”两年,是“吃亏”了。也可能正是赵刚自己当时从未正面回应事实,也就让其“乐观”地认为,性骚扰事件“无凭无据”,因而为其在事后起诉至法院找到了“依据”。

但事实就是事实,法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袁女士客观反映事实经过,使赵刚受到单位降职、降薪的处罚,没有造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走笔至此,笔者都有点忍俊不禁,毕竟是一个大男人,既然做了,也认栽了,就应该接受教训,管好自己,从此以后谨言慎行,不要总是想到利用自己的某些优势占女性的便宜。而过后却还想着“倒打一耙”,却让这桩丑事无形中“放大”了,不但没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得到“抚慰金”,倒是让自己真的是“臭名远扬”,连“本市”以外的很多人,都因此而了解了自己这一段并不光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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