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闻 > 历史秘闻 > \

为什么“无后”,在中国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原标题:为什么“无后”,在中国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明日预告)

特邀配音老师:赵忠祥

“亲(親)”的含义远比你看到的深重,

可以同享福者,未必算“亲”

能共患难者,

哪怕一人身陷囹圄,

另一人也能不离不弃,

这才是“亲”最原本的样子。

至近至密者,才是“亲”人。

亲字的主要含义都与血亲、亲人有关。血亲关系是古代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基础。这种规律性的现象其实在世界各大文明中都存在,都是由原始社会氏族集体互助生活萌发而来的。

中国古代将其发扬光大,将血亲关系细化为父子、君臣、兄弟等分门别类的规范,而由此派生出来的种种制度更是蔚为大观,可以说全球只此一家。

父子血亲关系在宗法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继承制。

商朝时继承制度还没有完全进化和规范,就是所谓的“殷道亲亲”,“亲亲”就是看重自然的血亲关系。天子或诸侯死了,继承权之于各个儿子是平等的,故此商朝实行的是兄终弟及制度。

这种继承方式还比较原始,问题也非常多,如果兄弟少问题还不大,如果兄弟多,自然会与“王权私有”的政治原则产生矛盾,诸兄弟之及其子嗣肯定会发生纷争。

兄弟相争

这种现象到后来的春秋时期还有遗存,吴王寿梦死后,他的长子诸樊继位,诸樊死后兄弟余祭、夷昧相继继位。

夷昧死后幼弟季札辞而不继,夷昧的儿子僚就当了吴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心生不满,遂刺杀王僚夺取王位。

周朝改变了商朝的“亲亲”,改为“遵遵”,确立了嫡长继承制,遂为后世封建王朝所遵行。

这种制度简明易行,又与权力的排他性高度兼容,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内部纷争。但是也会遇到天子没有子嗣的情况,继承权就会出现危机。

作为血亲关系的补充,古人也会变通地采取收养的办法。比如五代时后周太祖郭威,他的儿子们都死于非命,皇位后继无人,郭威便收养内侄柴荣为子。

后来宋仁宗收养侄子赵曙、宋高宗收养宗室子赵昚(音shen),都是此例。

在这种宗法观念背景下,“存亡继绝”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通行原则。比如同宗出继。如果某人没有儿子,他的兄弟就有义务过继一个儿子,给他奉养香火。

史籍中有很多人物传记中会出现“某某人过继从父”的记录,如果某个大族中的一枝,因为无子而绝嗣,整个家族都要引为耻辱。清朝时甚至还有皇帝的庶子出继给王爷当嗣子。

上升到国家层面同样如此,新的王朝灭了旧的王朝,有义务“存亡继绝”,哪怕把前朝皇室子孙杀光了,也要找个人安上个前朝宗室的头衔进行“继嗣”。

汉献帝剧照

曹丕篡汉后,废汉献帝为山阳公,还允许他在封国内用汉朝的仪仗、旗号、服饰,继续承嗣汉朝列祖列宗。

隋文帝篡北周,虽说把北周宇文氏皇族杀的鸡犬不留,但还是找了个姓宇文的人承嗣北周的所谓“血亲”。

清康熙祭拜明孝陵、民国保护清东陵,也都是这一思想指导下的具体现象。

古人对血亲的维护也非常激烈,突出的表现就是“血亲复仇”。

作为儒家礼法的经典之一,《礼记》记载了孔子对“父母血仇”的看法,“居父母之仇如何,子曰‘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赵氏孤儿·复仇

古代血亲复仇一度为法律所容忍,杀死仇人甚至不用承担责任。像赵氏孤儿复仇屠岸贾、伍子胥鞭楚王之尸的故事都是此类。

汉朝确立儒家指导思想后,对民间血亲复仇一律不禁,导致汉代仇杀极为盛行。

唐朝时法律还专门规定过,如果血亲为人所杀,私自与人敉(音mǐ,意为安抚)和者,还要判处流刑。

唐玄宗时还因为血亲复仇发生过一场著名的纠纷,张瑝、张琇两兄弟杀了诬陷其父谋反的仇人,对方并非直接仇人,因此唐玄宗出于维护法律的考虑,忍痛将兄弟二人判了死刑。

但社会上并不买账,许多官员、名士纷纷为兄弟二人作衰诔(音lěi,释义为叙述死者生前事迹,表示哀悼),贴在通都大邑为二人张目诉冤,长安的老百姓还捐款建了义井,唐玄宗知道了也没说什么。

直到清朝,《大清律》中还规定,如果祖父母、父母被人杀害,子孙当场格杀仇人免于死罪,只打六十杖即可,如果日后报仇杀人,才以杀人罪论处。

由此种种,可见中国人对血缘亲族的重视程度了,这也是为什么“无后”,在中国是比天还大的事儿了。

这种血亲衍生的制度,

你认为有什么弊端吗?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