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
以前常想:都说“七年之痒”,那第六年呢?
现在我知道,第六年的时候,我们在猜测第七年时会不会痒。要是痒得轻呢,就挠挠;重呢,就互相蹭蹭;万一痒到不行了呢,就把鞋子脱了吧!
真没想到六年过得这么快。有时候我们都很纳闷:怎么自己爱的人,与选择结婚的人,差得如此天悬地隔——猪黑、壮硕、一丁点儿都不敏感、鄙视文艺青年、喜欢傻笑;而我,暴脾气、不穿内衣、喜欢穿着“丐帮服”招摇过市、对所有的蕾丝荷叶边深恶痛绝,长着一张不解风情的“大奶脸”,但其实奶却一点儿都不大。
恋爱靠激情,结婚靠理智。我们激情地恋爱,理智地结婚。我想,如果没有“夫妻生活”这档子事儿,一切都可以异乎寻常地完美。
我对猪说:我怎么没激情了呢?
猪说:我有。
你虚伪,我说。
你要是穿上学生制服或者护士装,我一定激情澎湃,猪说。
猪说:如果你打扮得漂亮,然后打电话意味深长地叫我早点儿回家,我会很兴奋。
我:原来你所有的加班其实都可以取消!
猪:偶尔一次嘛。
我:如果我打扮齐整坐在家里,你回来之后会诧异地说:咦?要出去啊?
如果我穿着蕾丝内衣吊袜带在暖气管子上跳钢管舞,你回来之后会大叫:你疯啦!然后抄起电话叫救护车。要不然我往浴缸里撒玫瑰花瓣,然后在窗台上点满蜡烛,床上铺满粉红色的鸵鸟毛如何?你不觉得这像三流色情电影的拍摄场地?你这个烂浪漫的双鱼座。
“以前不是这样的,”猪很迷惑,“以前咱俩什么花招都不用,就已经干柴烈火了。”
“那是因为以前咱俩不熟。”
朋友肖风曾经鼓励我们做个试验:婚前每做爱一次,就往罐子里扔一枚硬币;婚后每做一次,就从罐子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看什么时候才能把硬币掏干净。
我才没傻到真这么做,肖风当然也不会,全天下估计没有一对夫妻敢真这么干一回。
想出这个主意的,一定是个最尖酸刻毒的家伙,他一针见血地戳中了所有婚姻的死结。如果把他拖出来游街,难免不被大群恼羞成怒的夫妻当墨索里尼吊起来示众——有时候诚实比虚伪更该死。
《一声叹息》里的张国立对老婆说:“摸着你的手,好像左手摸右手,没感觉;可要是砍一下,疼!”
所有的婚姻都是个悖论,当情感上密不可分,肉体上也就麻木不仁了;所有的婚姻都是个矛盾的西瓜,当心理上成熟时,生理上也就阳痿了。
有人问我:夫妻关系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我答:乱伦关系。该人遂背过气去。我和猪,如姊如母,如兄如父,不是乱伦,近似乱伦。
六年之后,当我们接吻如刷牙,做爱如乱伦的时候,夫妻也就成了亲人。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一天都会像更年期一样坚定地到来。
变化以毁灭的速度到来。刚迈入第七年就痒得难以忍受,伸手一挠,挠破了婚书。
猪正在挂窗帘,非常专注。我走到他背后拍他的肩膀,“喂,谈谈。”他没回头,“等我忙完。”
我擦干净两个凳子放在乒乓球台边,之后坐下来估算着最坏的结果。“说吧,怎么回事?”我打开一罐啤酒。
“咱们,离婚吧。”
像是从摩天大厦上跌下来,我一边坠落着一边还怀疑这坠落并不是真的。
“为什么?”
“我爱上了别人。”
砰地一声,我沉闷地砸在地上,这才相信自己是真的从大厦上跌下来了,也不是没有疑心过——周末冒着六级大风与沙尘暴突然说要去加班;对着电视微笑,推他,像在梦中被惊醒,吓了一跳,但颇恼怒;浴室里突然多了另一种牌子的洗发水;吃完饭一个人站起来就走,我似乎只是拼桌吃饭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