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一感
今年7月1日起“常回家看看”编入法律,也就是说,从今往回,子女“不常回家看看”就犯法了。随着法律的生效,人们各抒己见、见仁见智。“孝道”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早在封建时代,“孝”就是用来修身、齐家、治国的文化根基,并纳入“制度设计”。可在现在社会,由于快节奏的和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的影响,使得很多人恪守孝道成为一件比较困难的事。
于是,淘宝网就抓住了这一商机,在网上打出了“代看望老人”的商品。什么带老人遛弯、做家务、看病……虽说,淘宝网为没有回家看望老人的上班族推出的这一项服务听上去似乎很不错,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据记者调查发现却几乎没有成交记录,市民对此也并不感冒。
尽管,店主们承诺让做儿女的满意“收货”,但老人是否也能在心里确认收到这份金钱买来的“亲情”呢?亲情,能用钱买吗?我们做子女的不回去,别的又会有用吗?
其实,要我说“代看望老人”这个商品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污辱。既然“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就是必须亲力亲为的法定义务,焉能雇他人替代?表达孝义亲情,金钱交易难以代劳,这便是人伦与道德的本能使然,也是人们对亲情的责任与担当。再说,把“看望”的重任交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今天这个在尚未建立完善信用社会的背景下你能放心吗?
要知道,“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是的释放和心灵的沟通。老人与儿女面对面地注视与交谈,这种“双向交流”的温馨,非物质能所及。“常回家看看”不只是一句歌词,也不只是一条生硬的法律条文,它承载着无数父母说不出口的期待。
记得有一道名为“算算这辈子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的计算题曾在上风靡一时,这道计算题的答案是:如果每年回家一次,那么我们这辈子可以陪伴父母的总时间长还不到一个月。相信面对这个答案,那些长期在外漂泊的游子心头都会为之一颤。虽说不能常回家尽孝,是多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这不是作为商品来买卖的理由啊!
末了,禁不住引用新闻里的一句话,“买亲情”骂谁呢!
2013年7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