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手苍凉,覆手繁华
当我再次回忆起那次初见,已是一个月后华灯初照的晚上,夜幕上挂着几点残星,仿佛像我一样在自言自语着昨日的忧伤。生命中许多事情就是这样,相见不如不见,不见注定遗憾。如果一直让我在都市的夜路上散漫旅行,不见那春日芳菲的绚烂,不见那雨润荷花的浪漫,不见那秋高气爽的恬淡,不见那原驰蜡象的坦然,那么我的心也会如磐石般方且厚,可以移千年。领略了尘世的,心便再也不愿拘泥于狭窄的角落,哪怕翻手只是苍凉,也愿血染大漠,泪洒冰霜。
房门打开的一瞬,一副带有古典气息又略显现代温情的身影映入眼帘,恰似一袭新衣踏浪而来。那如昙花般短暂的邂逅终如恒星般永远烙印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欲掩还羞。朋友说我的思维具有延宕性,开始不信,现在看来真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惯于营造思想的温床而忽视现实的残酷,坐而论道可口若悬河,纸上谈兵亦滔滔不绝,熟不知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脚下而不在嘴上,是要往前走的,光说是没用的。
如果笔下华丽的词章可以转化为嘴上的甜言蜜语,即便流于浅薄我也是愿意的。妙笔拙言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不识时务地粉墨登场只会落得众声喧哗,一片狼藉。观人如同观物,观物胜于观人,观人翩翩来迟,观物事半功倍。这是我对自己认识世界感受世界的一点心得体会,虽粗笔勾勒,不尽完善,亦有孤芳自赏,盛气凌人之嫌,但终究知己者莫若己,无有出其右者也。
当我打定主意要认识她的时候,第一条短信发出去的时候,心里面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也许在别人看来简简单单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会在心里千思万虑,精谋细划,很多时候我是把生活当成小说或戏剧来对待的,可悲的是生活不是诗,生活不像棉花糖那样软绵绵又甜丝丝的,生活是赤裸裸的真实,是如石头般凌厉,又如水火般无情的。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你流泪就风情万种;生活也不是格林,不会因为你幼稚就变成浪漫的童话。生活是希特勒,是上帝挥舞着恶魔之鞭对众生的拷问;生活是哈底斯,是死亡诣旨下一曲生命的魂之挽歌。
当曾经美丽的相遇告诉我“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时,世界末日离我真的很近,嘴里念着苏轼的词: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我真的没有子瞻的那种洒脱不羁,来去自如。痛定之后,我用五封未发出的信笺永远埋葬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梅子黄时的雨,化作点点悲伤的泪,携手天上已成泡影,云里雾里花不见,酒里醉里梦悠长。
我曾经发誓要永远离开这里,永远不再回来,现在看来誓言单纯得,城市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逊一分,而我只能抱着遗憾之杯痛饮。错过了日出还可以看到云海,错过了桃李芬芳必将迎来落英缤纷。
夜半孤月思佳人,佳人却在他乡依。我寄愁心与明月,明月何年照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