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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洲:唐太宗如何让中原的制度走进吐鲁番?

原标题:春洲:唐太宗如何让中原的制度走进吐鲁番?

贞观十四年,唐攻灭高昌国。在高昌故地设立西州后,更置安西都护府,后改为都督府。自此,吐鲁番地区长期处于唐廷所管辖,直到八世纪末。

麹氏高昌国(502—640)所处的历史时期,兼跨南北朝和隋唐两个时段。高昌与西突厥欲谷设攻打焉耆一事,成了唐朝出兵西域的导火索。

高昌自汉晋以来汉文化便占据统治地位,该地国民以汉族为主。唐灭高昌是魏晋三百多年混乱以来,尤其是隋统一南北之后的重要发展。唐太宗对于高昌的部署,着眼于唐帝国在西域的整体发展战略,并未将其仅仅视为羁縻州进行统治,而是通过对西州的治理实现唐廷对西域的实际控制,维护并发展丝绸之路的东西方商业贸易。

太宗安抚高昌臣民的同时,积极向西州推行唐代的律令体制,根据西州的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在建立中原体制的州、县同时,推行整套的乡里、城防、邻保制度,从而保证唐代律令规定的均田、租庸、徭役、差科等制度的实施。同时,针对西州民族势力交错、变乱频仍的特质,确保唐朝在这个地区的军事存在。

对唐代前期是否真正实行均田制,学术界有过不同看法,有学者从吐鲁番出土的大批请田、授田、退田、欠田的文书考察认为均田制是被严格执行了的。如阿斯塔纳42号墓就出有一大批《西州高昌县授田簿》,其中一件载:

(前缺)

右给竹苟仁充分

康申海住移户部田二亩

一段二亩 城北二里北部渠 东渠 西荒 南道

右给张亢亢充分

所谓“充分”就是充作均田制下丁中人口的份额田。唐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给一顷。”在全国各地又因土地的宽狭,有具体规定,西州属狭乡,授田额远比规定要少。

新疆天山北麓发现一座始建于高昌回鹘(约10世纪)的公共浴场遗址。图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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