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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读《史记》后写下一首诗,诗名奇葩,却道出了他一生所求

原标题:李白读《史记》后写下一首诗,诗名奇葩,却道出了他一生所求

李白读《史记》后写下一首诗,诗名奇葩,却道出了他一生所求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无论是在文学上还是历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就像鲁迅先生所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就连诗仙李白读后,都有所感悟,还写下一首诗,这首诗名为《结袜子》。

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

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

曾经疑惑李白为何会取这样奇葩的名字,后来才知道这是《乐府诗集》中杂曲歌辞的旧题。

唐朝的王昌龄是“七绝圣手”,律诗的顶峰当推杜甫的《秋兴八首》。

而李白其实更擅长的应该是乐府诗,就像《将进酒》,而这首也是典型的沿用乐府旧题创作的诗歌,所谓旧瓶装新酒大概就是如此。

这首诗是李白读了《史记》的刺客列传,有感而发所写的,通过高渐离和专诸的例子,表现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情壮志。

诗歌开头两句“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说的是高渐离和专诸的事迹。

“燕南壮士”、“筑中置铅”指的是高渐离行刺秦始皇。

高渐离是战国时期的燕国人,擅长击筑,是著名刺客荆轲的好友。

当年荆轲入秦刺杀嬴政,临行前,太子丹和高渐离就曾在易水为他送别。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后来荆轲刺秦失败,真的一去不返。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说高渐离擅长击筑,便召他觐见。

秦始皇想看高渐离的表演,但又怕高渐离会对他不利,便命人熏瞎其双眼。

高渐离多次为秦始皇表演,无不夸好。

在他渐渐接近秦始皇后,便开始谋划为荆轲报仇。

有一次,他把铅放入筑中,企图以筑撞击秦始皇,没有击中。

秦始皇大怒,便下令杀了他,从此再也不敢靠近昔日六国之人。

原本以高渐离的才情,自可安稳度日,可他为了替荆轲报仇,失去双眼,甚至失去生命,这样大无畏的精神令李白也是万分感动。

“吴门豪”、“鱼隐刀”指的是专诸。

如果说高渐离是为了朋友之义,那么专诸刺杀吴王僚则是为了那份知遇之恩。

专诸是春秋时吴国人,是和荆轲、豫让、聂政等人并列的“五大刺客”之一,同时他还是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位怕老婆的名人,“惧内”一词便来源他。

当时公子光想杀吴王僚自立,伍子胥便向他推荐了专诸。

公子光以宾客之礼厚待专诸,专诸为了报答公子光的知遇之恩,便为他刺杀吴王僚。

在一个宴会上,他将匕首藏在鱼肚子里,当进献烤鱼时,掰开鱼肚,趁机以匕首刺死吴王僚,而专诸也当场被侍卫斩杀。

诗歌的“燕南”指的便是当年荆轲高渐离易水送别之地,而“吴门”便是指专诸刺杀吴王僚之处,这两个词不仅是指明了方位,更是营造了一种广阔的背景,使这二人的豪情壮志更为鲜明突出。

接下来的两句“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是全诗的主旨句,解释了他们不顾个人性命的原因。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他们以命相许是为了“恩”。

这里的“恩”不是金银财帛,不是功名利禄,而是一种超越名利,高于生命的“知遇之恩”。

而他们以名相许是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

他们的死就像司马迁所言是“重于泰山”。

李白对这些侠义之士是景仰且羡慕的,若有赏识他的伯乐,他也是愿意为其抛头颅,洒热血的。

可惜,他这一生都没有遇到这样的明主。

虽然他的诗歌广为流传,但就像杜甫所言“名岂文章著”,他更愿意在仕途上一展抱负。

仕途的失意,诗坛得意,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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