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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宝马竟然是喷过漆的瑕疵车法院:4S店“部分欺诈”

原标题:新买的宝马竟然是喷过漆的瑕疵车 法院:4S店“部分欺诈”

去年3月29日,河北沧州的刘景风在沧州市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贷款40余万购买了一台宝马X4。提车当天,刘景风开着新车去贴膜。在汽车养护中心贴膜时,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刘景风傻了眼:“你的车后面是喷过漆的。”

刘景风将车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得到的结论是,这辆车确实进行过喷漆处理。刘景风于是将这家宝马4S店告上了法庭。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认定该宝马4S店的行为系“部分欺诈”,判决该宝马4S店返还刘景风所有费用,并支付赔偿款17万余元。但刘景风想不明白,“法院判决书上写的‘部分欺诈’,这该怎么解释?”

瑕疵车

新买的车竟然曾被二次维修喷漆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刘景风所购入的宝马X4车售价为43万余元,刘景风缴纳了首付款12万余元,并支付金融服务费等费用,办理了按揭。

去年3月29日上午,刘景风提了新车。当日,她将新车开到汽车养护中心贴膜,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车左后车门有过喷漆痕迹,刘景风立即将新车送回4S店。

6月,刘景风委托邯郸燕赵司法鉴定中心对涉事车辆进行司法鉴定。6月16日,该鉴定中心意见书认定,涉事车辆左后车门外墙面确系进行过二次喷漆维修。

红圈处为喷漆范围

这个鉴定结果让刘景风难以接受:“买车时,4S店销售人员从未告知我,这辆车是喷过漆的。这辆瑕疵车和其它新车的售价也无任何区别,4S店此举摆明是在欺骗消费者。”

法院:局部瑕疵,故为“部分欺诈”

2019年12月30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发布了判决。判决书认定“本案中,被告浩宝公司作为汽车销售经营者,对其商品瑕疵应告知消费者而未告知,但该欺诈行为仅仅是对车辆左后车门处重新喷漆没有告知消费者,交付前车辆瑕疵已经恢复原状,对汽车的外观及其他性能均没有任何影响。相对于汽车整体而言仅构成局部瑕疵,因此欺诈行为不具有整体性,应认定为局部欺诈。

该法院判决涉事宝马4S店退还此前刘景风购车所缴纳的费用,并支付赔偿款17万余元。

判决书(部分)

对于这份判决,刘景风的家人薛先生很难接受,他表示:“我们无法接受法院认定的‘部分欺诈’。欺诈了就欺诈了,没有欺诈就是没有欺诈,为什么会判决‘部分欺诈’?我们要求宝马4S店退一赔三。”据红星新闻了解,刘景风已经上诉。

律师:法律上没有“部分欺诈”一说

对于这份判决书上“部分欺诈”的说法,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两位律师。两位律师均称,法律上没有“部分欺诈”的说法。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法律上并不存在“部分欺诈”的说法,只有是否构成欺诈的说法。而所谓的部分欺诈实际上是隐瞒的部分事实,只针对该部分事实的的欺诈、隐瞒,而对该事实的界定就是是否构成欺诈。

著名律师付建认为,要认定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应包括以下四个要件,即欺诈方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被欺诈方基于欺诈行为而做出错误的判断、被欺诈方因错误判断而做出意思表示。

很明显商家已经构成欺诈,法院的判决书对“欺诈行为”也予以认定,但是认定为“部分欺诈”是不恰当的。欺诈行为要么是“既遂”状态,要么是“未遂”状态。既然已经认定“既遂”,就没有“部分既遂”即部分欺诈的说法。

法院判决从民事交易的“公平性”角度判定,而不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原则”也是不恰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商家的权益。因为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商家利用自身优势做出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

红星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宝马4S店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不接受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 蓝婧 沈杏怡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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