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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分土地承包款被诉敲诈勒索引争议

原标题:4人分土地承包款被诉敲诈勒索引争议

刘瑞强,是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的唯一受害人。

起诉书显示,刘瑞强在永吉县口前村四社,购买5000平米土地使用权。2014年4月,该社村民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管庭有4人,受四社社长刘宏伟委托与刘瑞强商谈征地,4人以不给“误工费”就让刘瑞强无法购得土地使用权为要挟,勒索刘瑞强6万元。另外,4人采取隐瞒征地款数额,骗取刘瑞强人民币7万元。

刘宏伟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谈判的起因是,刘瑞强与前任社长通过合同造假的方式,获得土地租用权。

起初,刘瑞强并未报警。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付款四年之后——2018年4月25日,刘瑞强报案称遭到敲诈。

但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刘瑞强称自己没有报案,也没说过遭敲诈勒索。“70多岁的老头子,能敲诈得了我。”

上述涉案的4人,房永清和管庭有已75岁,管庭有因患脑出血,失去正常的表达能力,59岁的祁佩义患有听障,56岁的曹香吉,一只眼睛在20年前因外伤失明。

2018年11月7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除无诉讼能力,躺着出庭的管庭有认罪,其他三人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不久,永吉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管庭有患未特定的精神障碍,无诉讼能力,对其中止审理。

2019年3月22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新京报记者从曹香吉的辩护律师张铁雁、宋书国处获悉,他们在会上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并申请刘瑞强到庭,说明报警是否为其真实意愿等若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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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的管庭友因病被取保,因患未特定的精神障碍,被中⽌审理。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摄

占地合同造假

事情的起因,源于占地合同造假。

口前村四社,位于吉林永吉县北侧,是群山环抱中的一个自然屯,全社130户农户,人口325人。

口前村村干部刘宏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左右,吉林市商人刘瑞强来口前村投资,想要在四社的山上租地,搞养殖和温室大棚种植。

刘瑞强要租的地块,属于社员的集体土地,时任四社社长的李亚学,召开社员大会商讨此事。全社325人中,有19人到会。

刘宏伟称,当时,大部分社员反对将土地外包,并形成会议记录。四社多名社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反对租地的原因是,刘瑞强开的价格比较低。由于社员不同意外包,刘瑞强便单独找社员签字,“签字单上没有内容,只要签字画押,就给一两百块钱。”

之后,刘瑞强将收集来的签字名单交给李亚学,李亚学把这些名单拼凑到原始的会议记录上。同时,李亚学还把会议记录中“社员不同意外包”的“不”字勾掉。

会议记录经过造假后,2012年5月5日,口前村四社和刘瑞强签订《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承包项目为荒山,面积2500平方米。双方约定的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款7万元。

2013年5月份,刘宏伟当选四社社长。据其介绍,发现上述合同造假后,他曾带着社员找过刘瑞强。“当时问刘瑞强,是补交一些租金,还是直接花钱征用这块地,刘瑞强没表态。后来,我召开社员议事会,会议同意社员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管庭有,代表社里和刘瑞强谈这事。”

之所以派上述四人去谈判,是因为他们相对年长,在村里威望比较高,也爱管事。其中,生于1944年的房永清曾在外村担任多年村支书,懂得基层事务,与其同岁的管庭有是高中学历,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另外,祁佩义的哥哥曾当过社里的会计,曹香吉的妻子是妇女主任。几人都比较了解社里的事务,因此作为社员代表,出面谈判。

他们多次和刘瑞强沟通。沟通未果后,他们到村政府、县政府告状。2013年6月5日,祁佩义等4人,将此事反映到永吉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除反映合同造假,他们还提到承包合同标明刘瑞强承包的地块为2500平方米,但实际上其所占面积达到5000多平方米。

2014年1月9日,永吉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作出《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认定合同上的签字名单系拼凑而成,“社员不同意外包”的“不”字,确实被李亚学勾掉,参加会议的19人也被更改成45人。

《调查情况》提到,口前村四社社员,不断反映时任社长李亚学合同造假和经济问题,村委会召开会议,认为争议合同的会议记录与事实不符,重新由四社社员大会研究处理。

▲造假的会议记录,社员不同意外包的“不”字被勾掉。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摄

谈判

永吉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认定刘瑞强的承包合同造假前,他已经在承包的地块上,盖六间平房,两个温室大棚,一个羊圈,投资一百万元左右。

祁佩义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提到,假合同证据确凿后,他们四个人又和刘瑞强谈了两次。

第一次是在社员管庭有家谈的,“刘瑞强想要直接征地,我们提出征地需要每平米150元钱,一共5000平米。刘瑞强说太贵,最后因为价钱的问题没有谈成。”

第二次谈判也是在管庭有家。祁佩义称,当时,刘瑞强仍接受不了每平米150元的征地价。后来,几名代表提出,将征地价格降到每平米100元,5000平米就是50万元。但刘瑞强需要额外支付四人6万元的误工费,“当时刘瑞强就同意了。”

祁佩义认为,这6万元的“误工费”,“主要是办这个征地的事,产生的车钱,吃饭喝水的钱,还有耽误我们干活的钱。”

2014年春天,刘瑞强将6万元交给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管庭有四人,每人分得15000元。双方签订的收条显示,“甲方(刘瑞强)自愿给乙方(四社村民祁佩义等四人)6万元误工费。”

按照双方谈妥的价格,刘瑞强拿出50万,准备和四社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这时,“祁佩义、曹香吉和我说,要把其中的7万打到祁佩义个人账户,另外43万交给村里,祁佩义、曹香吉说,具体怎么办不用我管,保证我征地成功。”之后,刘瑞强说,他按照要求,将7万元打到祁佩义的账户。最终,征地合同成功签署。

那时,管庭有因患脑出血,不再参与此事。这7万元,由祁佩义、曹香吉、房永清三人私分。口前村村干部刘宏伟告诉新京报记者,刘瑞强额外出钱的事,他和其他村民均不知情。

▲刘瑞强支付6万元后,开具的收条。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摄

受害人否认遭敲诈

2018年2月初开始,吉林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

2018年4月25日,在上述事件发生四年后,刘瑞强报案。警方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显示,2018年4月25日,刘瑞强报案称,2014年4月,其在永吉县口前镇口前村四社购买土地使用权时,被祁佩义等四人敲诈勒索6万元。

上述材料显示,刘瑞强称,2014年3月,祁佩义等四人称其租地的合同造假,属无效合同。“你要继续在这投资,要不你多给我们点钱,要不我们就拆你的房子、堵道,不让你好过。”刘瑞强称,“开始我不相信他们真能这样,后来他们找过我很多次,每次都扬言不给钱就扒我的房子,并且多次到法院告我,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开始和他们谈给多少钱。”

案件资料中,刘瑞强还提到,如果不按祁佩义等人说的做,自己就无法征地。

曹香吉也向警方供述,祁佩义曾带头吓唬刘瑞强,要用钩机钩他家附近的路,让他回不了家,“每次都明确告诉刘瑞强,不给6万块钱就不给他开社员大会。刘瑞强为成功征地,才同意给钱。”

但在2018年11月8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第二天,房永清的女儿和刘瑞强谈及此案。刘瑞强说,他并没有提到自己受到敲诈。房永清女儿提供的录音对话显示,提到此案时,刘瑞强说“都几年过去了,我都忘这个事了。去年(办案机关)就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我跟人打官司输了,(他们四人)要误工费,我就给了。”

刘瑞强告诉房永清的女儿说,祁佩义、曹香吉等四人分“误工费”的事,原本只有他本人、公司会计和当事的四人知情。后来,祁佩义、曹香吉发生冲突,曹香吉便将此事抖搂出来,并递交举报材料,不久,专案组开始调查此事。

录音显示,刘瑞强说,当时相关单位还让他写举报信说遭到敲诈,但他没有写。“我在笔录上没说敲诈,谁要说是我说他们敲诈的,那让他把笔录拿过来,我跟他掰扯。”

他还提到,开庭前,法院曾因此事给他打过电话。“我说,一不是我举报的,二我没说他们敲诈,你不要找我。”

2019年3月22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刘瑞强,他证实此事,并称自己没有报案,也没说过遭敲诈勒索。“我跟房永清的女儿也说过,70多岁的老头子,能敲诈得了我。”但对于其他事情,他未多做解释,只是说自己也是受害者。

被诉敲诈勒索、诈骗

2018年5月12日,曹香吉、祁佩义、房永清、管庭有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患病的管庭有于2018年5月17日被取保候审。

祁佩义等人被抓后,社员们才得知此事。刘宏伟告诉新京报记者,涉案四人都是村里的老人,为人较好,没有什么恶习。但他提到,几人私下分钱的事有一些瑕疵,“拿到钱后,应该交到村里,让村里分。”

祁佩义的哥哥祁佩臣提出不同意见,他说,祁佩义四人为此事奔波多年,最终,为村民争取到利益,每个社员都分到了钱,“他们多分一些,也说得过去。”

8天后,除管庭有外,其他三人被批准逮捕。2018年7月9日,永吉县公安局以曹香吉、祁佩义、房永清、管庭有犯敲诈勒索、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祁佩臣不认可弟弟等人敲诈勒索、诈骗的罪名。“他们四个老的老病的病,一个瞎、一个聋,能去敲诈谁?诈骗谁呀?”

▲祁佩义、曹香吉、房永清在庭审现场。庭审截图

三被告人当庭提出异议

2018年11月7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永吉县检方诉称,2014年4月份,刘瑞强在口前村四社购买5000平米土地使用权时,该社村民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管庭有以不给“误工费”就让刘瑞强无法购得土地使用权为要挟,勒索刘瑞强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支出。

同年4月,四人受社长刘宏伟委托,在与刘瑞强商谈征地过程中,采取隐瞒征地款数额,骗取刘瑞强人民币7万元,后被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占为己有。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管庭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刘瑞强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财物,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祁佩义、房永清、曹香吉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刘瑞强财物,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涉案的4人,房永清和管庭有已75岁,管庭有因患脑出血,失去正常的表达能力,59岁的祁佩义患有听障,56岁的曹香吉,一只眼睛在20年前因外伤失明。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问四名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是否有异议,其中三人提出异议。

祁佩义说,他们四人处理此事是受社里委托,是“为老百姓讨公道”。为此事,几人跑了三年,向多个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最终,刘瑞强的合同被作废。

按照祁佩义的说法, 合同作废后,是刘瑞强主动找的他们。“那时候,刘瑞强和曹香吉认识,他(刘瑞强)把我们几个找来,让我们帮他完善完善手续,还说我们几个跑了三四年,工钱也不能白了。”祁佩义对刘瑞强说,如果要钱就犯法了。“他(刘瑞强)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然后他就写了一个条,说自愿付给误工费6万元。”祁佩义称,当时,刘瑞强在土地上建房子时,什么手续都没有,是不合法的。刘瑞强委托他们四人帮忙“完善手续”,并提出会给“奖赏”。

曹香吉提到,当时,刘瑞强给他打电话,称让他们帮忙完善协议,并承诺给6万元误工费,等到社员大会开完后,额外再给他们赏金。

房永清也提出异议,称他们并未威胁迫害刘瑞强,也没有危害他的公民权利。

唯一认罪的,是躺在坐席上的管庭有,审判长问其对罪名是否有异议时,管庭有的家属大声将审判长的话转述给管庭有,然后代替其回复称“无异议”。

对此,曹香吉的辩护律师张铁雁提出质疑,他认为管庭有无表达能力,其他人代其发表的意见,无法确认是不是他真实的意愿表达。随后,法庭宣布休庭。

2019年2月15日,永吉县法院作出裁定称,经鉴定,管庭有患未特定的精神障碍,无诉讼能力,对其中止审理。

3月22日,永吉县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新京报记者从曹香吉的辩护律师张铁雁、宋书国处获悉,会上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并提出申请刘瑞强到庭,说明报警是否为其真实意愿等若干申请。

3月23日,就此案相关问题,新京报记者向永吉县法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发送短信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编辑 曹林华

值班编辑 潘佳锟 校对 范锦春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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