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闻 > 历史秘闻 > \

古代上门女婿和罪犯同地位,驸马只是挡箭牌,金朝始祖竟也倒插门

原标题:古代上门女婿和罪犯同地位,驸马只是挡箭牌,金朝始祖竟也倒插门

前不久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一个德国小伙看中了中国未来的发展,于是卖掉了家当来到济南。在济南定了居立了业,后来更是成了家当了“洋女婿”,现在还准备让自己的女儿把中文当母语。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他操着一口纯正的济南话,笑着说:“我是倒插门。”

现在“倒插门”说起来确实轻松多了,现代人结婚之后大多会自成一个小家,“嫁”和“娶”的概念减弱了很多,住的离谁家近一点,甚至未来孩子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有些人家都可以有商有量。男女双方在婚姻中是怎样的相处模式,现代人本着“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的处事原则,一般也不再会有太多的指指点点。

但是在古代,这上门女婿的地位可就不是一般的低了,甚至连法律都对这群人有偏见。

皇帝的挡箭牌

就拿皇家的上门女婿“驸马”来说吧,也不过是个皇帝的“挡箭牌”罢了。

“驸马”最早其实就是“副马”,《说文·马部》中就有:“附,副马也。”从先秦到两汉,皇帝出行时,除了自己乘坐的车之外,还会跟随几辆与正车设置一模一样的副车,同时在副车里设置自己的替身,掩人耳目防止被袭击,以确保皇帝安全。“副马”就是副车上的替身或者驾驶员。

安排“副马”的时候也有讲究,既得是自己的亲信,还不能在真的发生袭击时有过大的损失,所以儿子、兄弟肯定不能入选,于是“女婿”就顺理成章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所以就算是皇家的上门女婿,也不好当啊,一不留神可就没了性命。

婚姻的抵押品

那就更别提平民百姓家的倒插门了。

《汉书·贾谊传》中记载“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就是说,在秦朝时候,如果是富有人家出身的男子,那么通常娶妻生子都会和家人分居,而贫穷人家的男子就只能送出去“赘”入别人家当女婿。

上门女婿,旧时被称作是“赘婿”,“赘”字最早是“以物质钱”的意思,后来又引申为“累赘”、“多余”,“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没钱给聘礼就只能拿自己当抵押品,从字面上就可知这倒插门女婿的地位了,基本就是像女方家生产工具一样的存在了,和地里的老黄牛没什么区别。

既然是“抵押品”,那就是需要赎身的,所以在先秦时期,一些上门女婿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拿不出钱来赎自己,就真的会成为女方家中的奴婢。

而且如果男子赘入女方家,那么男子是需要改随妻姓,百年后也不能入自家祖坟,要随妻子丧葬。

社会的底层

上门女婿不止是在女方家地位低,这个群体在社会上的地位,向来也是与罪犯和奴隶无异,所以就连法律对上门女婿都恶意满满。

春秋时,魏国就曾有法令规定,上门女婿不能有田地房产,连在战场上的伙食也要低人一等。秦汉时期,上门女婿和奴产子的地位差不多,如果犯罪就会被送去前线服役。唐宋时,倒是不会被随时拉去当战场上的炮灰了,但是依然有“三年役力”的“有期徒刑”,不过相比先秦“以身为质”,地位确实已经改善了很多。

李白、左宗棠,甚至金朝皇帝都当过上门女婿

不过有意思的是,尽管地位低贱,但上门女婿并不少,有些名人就曾是上门女婿。

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曾入赘左相许家,夫人许紫烟去世后,没少遭受许家的冷眼和逼迫,最后没办法只好带着儿女移居去了山东;清朝时的湘军统帅左宗棠,也曾入赘富户周家,而且长达十二年之久。

历史上甚至还有一位“倒插门皇帝”。金始祖完颜函普,他本是粟末靺鞨人,但是为了协调完颜部族和粟末靺鞨部族的矛盾冲突,便入赘到了完颜部,与完颜部一位六十岁尚未婚嫁的贤女成了亲。不过,完颜函普也因此得了完颜部很大的帮助,后来成为了一国之君。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