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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女乘客抢夺方向盘致死伤多人保险该怎么赔?

原标题:常州女乘客抢夺方向盘致死伤多人 保险该怎么赔?

7月17日上午,在江苏常州的晋陵路与劳动路十字红绿灯交叉口发生一起严重性质的交通事故,一辆奔驰在路上非正常行驶冲撞多条栅栏,最终撞了数人数车最终甩尾最终停止。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已故,数十人受伤。

根据新京报报道视频显示,奔驰肇事女乘客在驾驶座位打电话哭喊:“我们撞了好多人”,司机则是在驾驶座位上双眼紧闭处于昏厥状态,目前二人已被常州交警控制。

现场的目击者称:“自己听到声音后,向着窗外看去,发现奔驰车撞倒了很多电动车,警方清理现场时,拖走的电动车,至少装有一卡车”。车祸现场至少有四五人躺在地面上一动不动或动都不敢动。目击者还表示奔驰车上有一男一女,男的坐在主驾驶位,男子下车后,没有闻到有酒味也没有毒驾。

由于现场有人员受伤,救护车和消防车都已经到达现场,目前正在紧张救援中。事故伤者已被送至常州市区多家医院。目前,该市二院接收了4名伤者、 一院有2名伤者, 还有部分轻伤人员被送到了中医院和三院。下图为常州警方通告

此次事故该如何定责?

此次事故的起因是女乘客与男司机吵架抢夺方向盘还踩死油门导致的惨剧,男司机与女乘客均不是奔驰车的车主,他们只是被奔驰车主托付修车的老板。女乘客因为家庭琐事一路与丈夫争吵,途中因激情女乘客跳起来想踩车辆油门,男司机由于穿拖鞋开车在躲避中不慎将拖鞋跟卡死在油门踏板,女乘客不依不饶抢夺方向盘,甚至是发生事故后下车还在吵架。

根据我国交通法律条规中表明以下两种情节可以直接判定责任:

(一):机动车在送交修理、委托保管和出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人应当区分情况予以对待。机动车在送交修理、委托保管和出质期间,修理人、保管人和质权人只能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管和占有,不得将机动车投入运行,修理人、保管人和质权人如果擅自驾驶该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修理人、保管人和质权人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送交修理、委托保管和出质期间,修理人、保管人和质权人获得了该车辆的运行支配力,与此同时,所有人则失去了运行支配力,而且使用人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的,属于运行利益的归属人,因而是机动车运行的保有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果机动车在修理完毕交付至其所有人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仍应当由所有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修理人是机动车的直接控制人,但是修理人的运行行为是执行所有人的意志,因而可以认为所有人仍然通过修理人对于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力,而且机动车的运行交付是为了实现所有人的意志,使得所有人可以获得机动车的使用,因而机动车的所有人是机动车运行的利益归属人,应当由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修理人、保管人擅自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因而造成机动车损毁的,还应当赔偿机动车所有人的损害。

小结:这场事故奔驰车主也要负起相应责任,因为维修厂老板夫妻是在经过客户允许并完成维修签收,维修厂老板夫妻是在送车过程中吵架而引发的事故,同时事故具体是由故意伤害罪名认定还是交通肇事认定仍然在调查中。

责任人保险怎么理赔?

综上所述,目前常州交警已确认责任认定,目前肇事者与车主仍在商讨责任中。车辆已交由人寿保险定损,目前车主的第三者保险+不计免赔+交强险完全不够赔偿。伤者的治疗费将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30%,其余超出赔款将有车主与肇事责任人承担,车主承担部分将大于45%,肇事者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将会判刑,同时笔下夫妻共同资产将被司法拍卖。

受害者该怎么理赔?

作为本次事故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往后理赔不要过多担忧,死者亲属与受害者亲属都不要上肇事方或者车主方家里/工作区域环境闹事,最后造成的结局只有事倍功半,还有可能被对方反打一筢。

正确做法是:

(一)流程方向: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他们最专业,95%以上的案件,法院原则上都会采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官也很清楚他们最专业。要记住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如果对认定不服,务必要在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他们也是最专业的,原告起诉的时候如果有伤残赔偿金的诉求,应该要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做证据。

3、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可以先咨询律师,毕竟律师熟悉程序性的东西,也会计算赔偿明细,多少会懂一些责任认定和伤残等级的知识,但是律师对上面两个问题没有最终发言权,否则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就改成律所负责了,这就是“术业有专攻”。

4、建议受害者出院后带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手术记录和X光片等等资料去附近司法鉴定中心面谈咨询一下,程序跟看病一样,一个合格的法医都是要面诊的,

(二)具体医疗方面:本次事故认定是肇事方全责,则全部医疗费用含各项杂费将由肇事方和车主扯皮。受害者需要在伤者相对痊愈或者没有资金治疗直接起诉对方后申请财产保全这段时间内提交相应的医疗单据。对方目前只有100万的保额,的确是不够理赔,但依然不要直接找对方要钱,而是将医疗单据提供给法院与保险公司。

医疗单据一定不能作假,切忌狮子大开口,尤其是杂项费用特别容易谈崩,法院和保险公司绝对不会受理。目前国家的相应法律只能做打一下两点,一是人治疗好就行,至于后续的治疗康复费用补偿只能做到相应人道主义。二是各项杂费例如营养费、误工费等,这些费用只能理赔25%左右。

如果肇事方无钱赔偿一定要上诉,现在没钱不等于以后都没钱,没钱不等于不用赔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监控肇事方与车主的财产状况,只要有财产流动就可以银行划拨。

交通事故受害方诀窍:

首先我们先从易到难,什么是容易的什么是困难的呢?区别就在于肇事车辆有没有购买保险和肇事者有没有钱。

(一)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无论是否有第三者或不计免赔,交强险都可以。因为保险公司是有钱的,只需要与保险公司扯皮。具体实务中应该如何操作呢?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二)肇事方无购买保险或保险不够赔肇事方还有钱不愿意垫付:

这就代表我们遇到需要扯皮的的“老赖”了,千万不要认为碰上这种人就自认倒霉,因为《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受害人一个通过法律得以自我救济的渠道,即先予执行。

什么是先予执行呢?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比如交通事故中一方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这笔先行费用涵盖医疗费、抚养费、误工费、贵重医药费、营养费等,这样一来肇事者先行垫付的各项费用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一般的先予执行是需要交付一定的抵押,但追溯医药费情况下是不需要抵押的。

总结:在遇到交通事故是,无论作为哪一方都不要惊慌失措,必要的时候一定要找对方向处理,切勿事倍功半引发其它事件的开端。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咨询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作为肇事方如果没有更多保险赔付额度支付,我们千万不要正面与受害方接触,让保险公司接受受害方提出的需求,第一是防止受害方狮子大开口第二也是对受害者负责可以更多了解受害者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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