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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传销涉恶组织115人被公诉:涉非法拘禁、传销两罪

原标题:“天狮”传销涉恶组织115人被公诉:涉非法拘禁、传销两罪

他们来自不同省份,

聚集在长沙岳麓区、湘潭等地,

组织、实施传销犯罪活动,

诱骗被害人到传销组织后,

采取非法拘禁进行洗脑,

并以哄骗、威胁、殴打等方式

非法获取钱财。

该犯罪集团涉及犯罪事实40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系近年来岳麓区查处规模最大的传销组织。3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对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涉恶传销组织1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自2013年以来,该传销涉恶集团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通过介绍工作、谈恋爱、做生意、旅游等各种名义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在该犯罪团伙中,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是被害人,在经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又与同伙一起对新骗来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行为,并以传销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形成“滚雪球”效应,从而使得该组织逐步发展成员达百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及犯罪事实众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证据完善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指导。岳麓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公诉工作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及5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专案组。为办好该案,专案组成员外出学习相关案件办理经验,发挥团队优势,连续对115名嫌疑人进行集中提审。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带头办案,多次调度统筹,指导并案打击处理。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就是否构成恶势力,主从犯、罪名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先后召开内部会议10余次、检侦协调会4次。全面梳理了案件关联证据,核实每一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保证了每笔事实认定到位。

专案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并与案发地街道、社区等组织进行联络协调,走访案发地小区居民,认真研究总结该类案件频发的原因,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延伸阅读

起底“天狮”传销:被指最暴力

9年两千余起刑案致155死

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云南男子张世才,在厕所里勒死了一名看守他的传销人员,此案近期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该案的传销头目在法庭受审时称,其传销组织名为“天津天狮”。

据反传销人士介绍,近15年来,以“天津天狮”名号开展传销活动的北派传销组织,已发展成为我国分布最广、最具暴力性的传销派别。

155人死亡

据了解,“天津天狮”其实就是一个以各种形式诱骗成员投资的组织,他们以医药保健等名目,把成员骗进去,成员一旦进去了就很难再出来,该组织平时还会以返还“入门费”或者“返利”的形式给予成员甜头。

据澎湃新闻报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2009年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引发各类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共导致155人死亡。

2016年10月,重庆女孩朱金艳以恋爱为名将李某诱至都江堰市青城路的出租屋内,向其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模式。李某不同意加入,朱金艳便联合其他传销人员将其控制起来。10月3日,李某翻窗逃跑时坠楼身亡。

2018年5月,都江堰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金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外3名传销人员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而在此案宣判的三个月前,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处了一起致两人死亡的非法拘禁案。河南人刘某、湖北人陈某先后被骗至娄底一个“天狮”传销窝点,两人均是从六楼窗户逃走时坠楼而亡。

事实上,“非法拘禁”是“天津天狮”传销人员最常用的手段。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非法拘禁、传销、天津天狮”,共发现1867篇裁判文书,致人死亡的有87例,其中52例案件中的被害人逃生时坠亡,其他的多半死于突发疾病或人身伤害。

充斥暴力

被骗入传销窝点的人,会经历一次次关于“致富梦想”的洗脑。自称来自“天津天狮”的传销人员会向他们推销化妆品或保健品,一套的价格是2800元至3900元,买得越多“回报”越大。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表示,“其实根本没有产品,就是空买空卖”。

李旭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活动2003年起出现在山东、天津、河北一带,后来向陕西、山西、河南、四川等地蔓延;近些年南方成为“重灾区”,包括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广东等地,“江西和福建特别多”。

四川人李旭2004年曾被骗入江苏徐州的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向他推荐的正是“天津天狮”模式。被洗脑的李旭一度做到了传销组织的“经理”。知道更多内幕后,李旭逐渐认清了传销骗局的本质。他摆脱传销组织加入了反传销队伍,后来创办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

据李旭介绍,“天狮”传销主要沿用北派传销模式:以网恋、找工作等名义骗人入伙,管理上实行“五级三阶制”。“典型的吃大锅饭、睡地铺。”李旭说,这类传销组织以前喜欢集中上“大课”,现在一般在出租屋内有针对性地进行洗脑和控制,拘禁、殴打、抢劫等暴力化倾向愈来愈明显。

自从2003年“问世”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也曾受过多次“重创”。李旭介绍,经过山东、四川、福建等地警方的集中打击后,以“天津天狮”为名的传销活动有所收敛,但并未消匿。“全国没有统一的组织和特别大的操盘手了,山头林立,各自为战。”李旭说,这些零散团伙更具隐蔽性,而在传销过程中采取的欺骗、暴力等手段,至今没有改变。

真假“天狮”

15年来,恶名远播的“天津天狮”,让位于天津的企业——天狮集团陷入舆论旋涡。那么,两者到底有无关联?

此前,天狮集团表示,多年来,天狮对“假天狮”非法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而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18日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天狮集团大中华区公共关系部经理石爽称,其集团下属的直销企业全称为“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而从事传销的“假天狮”自称“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不过,多名反传销人士反映,天狮集团创立初期从事过传销活动。澎湃新闻报道称,对此,在天狮集团工作多年的石爽并未否认。他说,“1998年禁传以后,我们公司做了两大举措,一是向海外发展,另外在国内,我们及时停止传销,改为直销”。

在天狮集团走上直销之路不久的2002年,曾被称为“传销教父”的辽宁人杨玉勇与天狮走到了一起。据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介绍,在国家打击传销的形势下,杨玉勇谋求“转型”。当年11月,杨玉勇带领其团队加盟天狮集团。

“杨玉勇的五三制团队,说白了就是拉人头牟取暴利。而天狮走的是直销路子,这导致杨玉勇团队领导层的收益减少,他手下的一些人就不干了。”李旭说,杨玉勇带领团队加盟天狮集团不久,其手下一名姓沈的头目带一帮人离开天狮。杨的团队从此走向裂变。李旭介绍,由于杨玉勇团队不能适应直销发展思路,2003年被天狮集团整体开除。

杨玉勇的团队离开天狮集团后,大部分仍然从事传销活动。许多人拿着此前获得的天狮集团内部宣传资料,以“天狮”名义发展传销。2006年1月,杨玉勇被山东淄博警方抓获。而“假天狮”传销,已经在大江南北蔓延开来。

“假天狮”传销组织特征

据中新网报道,天狮集团日前发布关于假“天津天狮”事件的公告说明。公告中,为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被蒙蔽和欺骗,特将“假天狮”传销组织的特征表现如下:

一、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的名义,对外宣称为“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等进行欺诈活动,实际业务则与天狮公司无关。

二、采用“三商法”模式和“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制度(分ABCDE五级)。

三、以好工作、好机会、好事业等各种谎言将亲戚朋友骗到外省的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

四、以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汤对受骗人进行反复洗脑。

五、以拉人头方式,每人缴纳2800元到3900元不等的上线费,没有产品或谎称升到B级或更高级别后再给产品。

六、一般租用偏僻的廉价民房、采用寝长负责制,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生活条件恶劣。

七、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钱物,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甚至拘禁和殴打等。

八、将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打击的行为说成是制造“负面”和保持“生态平衡”。

来源: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中国新闻网、环球网、澎湃新闻

转自: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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