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闻 > 数码科技 > \

高通:我不是专利流氓,我只是专利费收得贵了点

原标题:高通:我不是专利流氓,我只是专利费收得贵了点

前一段时间,因为微软雅黑字体非法商用,又一家公司被告侵权。在各行各业,专利都是每个企业的核心,前期投入的大量研发费用,都需要后期的专利使用费来回收成本,甚至盈利,像以前宇龙酷派这样研究出双卡双待技术,却又公之于众的毕竟是极少数。

手机圈像宇龙酷派这样“助人为乐”的企业并不多,或者说,手机圈大部分企业都是把专利握得死死的,而这之中,有一个“专利流氓”。不消多说,稍微了解过手机发展的应该都知道,它是高通。

当然,高通与真正的专业流氓不一样,它有自己的实体业务,每年投入研发的经费处于世界前列,它也不会像专利流氓一样,四处收购破产公司的专利,以诉讼胜利的赔偿来获取利益。这里将高通形容为“专利流氓”的原因在于,高通借助自身在早期累积形成的垄断地位,基本让所有公司都绕不开高通所持有的专利。

连苹果都不例外。

此前苹果与高通的“战火”已经连绵了很长一段时间,近期高通再次在一起对苹果的专利诉讼案中,提出了要求苹果赔偿约3100万美元的诉求。在这项专利侵权的指控中,高通认为苹果在未经许可下在某些版本的iPhone上使用了三项专利:一是允许智能手机在设备开启后快速连接到互联网;二是一项与图形处理、电池寿命管理有关的专利;三是通过引导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器的数据流量,如此手机上的应用可以更方便地使用数据。

高通要求的赔偿金额是从2017年7月到2018年9月这段期间的iPhone销量进行估计,每一部iPhone都需要赔偿1.4美元。

尽管我们熟知的高通更多的像是一家手机芯片研发商,但事实上,高通的大部分利润都来自于将专利授权给其他公司。但高通的授权却并不是一视同仁,高通也曾经因为竞争垄断在多个国家接受过反垄断调查。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FTC(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17年对高通发起的不公平竞争起诉,FTC对此称:高通授权的专利都属于“标准必要专利”,即这类专利在行业中已经广泛采用,高通应当以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同时,高通过去曾拒绝向竞争对手授权标准必要专利这一行为,也同样在FTC的起诉内容中。

如果这一案件FTC胜诉,那么将对智能手机行业产生巨大影响,更合理的专利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有可能会更低的专利授权费用,对于其他从事手机相关的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但是,在几天前,高通称:FTC对它提起的这项关于专利费用收取的诉讼,可能会导致高通在财务方面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会削弱高通在未来5G设备和网络建设中的竞争力,对于美国整体而言十分不利,可能会危机美国安全。为其站台的美国国防部和能源部在生命中并没有肯定这一说法,但有过类似的一句:安全的5G网络“对美国的安全和繁荣至关重要”。

看看,多么冠冕堂皇。

一个企业如果能够在行业中获得垄断地位,对于企业本身自然是百利而无一害,整个行业的规则制定都可以自己一手把握,其它的从业者最多只能算是跟随者。但是垄断对于国家整体而言是不利的,因为无法形成良性竞争。而高通的做法,无疑是想让自己的垄断优势继续保持下去。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笔者无比期望FTC胜诉。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