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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反杀案当事女孩儿面对央视镜头讲述案件细节曝光

原标题:涞源反杀案当事女孩儿面对央视镜头讲述 案件细节曝光

央视网消息:近两年来,伴随着人们对于“山东于欢案”“昆山于海明案”这些热点法治事件的关注,有关“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这些法律专业的名词也逐渐步入公众的视野。最近在河北省涞源县的一个小村庄,村民们也都在热议这个话题,讨论的起因是在去年夏天的一个深夜,一名男子携带凶器,闯入村东头的王新元家,一家人在反击的时候造成了入侵者死亡的后果,那王新元一家的行为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呢?

让村民们悬着心的王新元一家,就住在村东面的半坡上。坡下有一条河,坡上是一条公路,紧邻的两处住宅其中一家早已经搬走,另外一处是早已经废弃的老屋,仅剩的王新元一家也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人住过了。2018年7月11日,有人深夜翻墙闯进王家,在双方冲突过程中,闯入者死亡,王新元和他的妻子赵印芝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在王新元家炕上还有没来得及叠起来的被子,和他没来得及穿上的衣服。在这个家里,时间以一种非常仓促的形式停留在了事发的夜晚。而透过围墙上依稀可以辨认的脚印,和晾台上碎掉的节能灯泡,还可以感受到事发时的惊心动魄。

保定市涞源县邓庄村村民:“虽说王新元现在关着,关着也得调查有一个说法,就是再怎么判轻判还是重判得有一个讨论,得有一个说法是不是。”

那名深夜闯入的不速之客究竟是谁?又为什么与一家人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冲突?这桩看似突如其来的惨剧,其实早已在一年前埋下了伏笔。

王新元和赵印芝夫妻俩有一儿一女,儿子王鹏今年27岁,已经成家,平常不住在家里,女儿晓菲今年22岁,正在上大学,而这起事件的起因就要从晓菲在一年前认识的王某说起。

晓菲:“感觉很后悔认识他,如果一开始没有认识他的话,后来也不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追求遭拒后 多次进行骚扰侵犯

据王新元的儿子王鹏介绍,最近几年,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并不顺利,先是父亲在干农活的时候,从家门口的一棵树上跌落摔伤,腿上留下了残疾,不久之后,他又遭遇了车祸,从此无法再干重体力活。家里两个顶梁柱接连发生事故,让一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为了补贴家用,赵印芝开始到北京打工。2018年2月,晓菲放寒假后来到母亲打工的餐馆做服务员,由此认识了王某。王某也在这家餐厅做服务员。2018年4月28日,晓菲到北京找母亲,就在那一天,王某向晓菲表白并遭到了拒绝。

晓菲:“当时他就跟我说,你看我对你也挺好的,他说喜欢我,想让我和他在一起,我当时就直接拒绝了,就跟他说,我说我有男朋友,而且我也不喜欢你,当时他也是表示接受了我的拒绝,就说行,那好吧,那我们还可以做普通朋友。”

行为疯狂 对女生实施猥亵

晓菲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却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端。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开具的一份受案回执,是晓菲遭遇王某猥亵之后去报案的凭证。事发于2018年4月29日,也就是王某向晓菲表白遭拒后的第二天。据晓菲回忆,当天晚上在打工的餐厅附近,王某阻止晓菲回到住处,并且拿走了她随身携带的手机和钱包。

晓菲回忆,当晚王某的状态非常疯狂,让晓菲答应和他做男女朋友,再次遭到晓菲拒绝后,王某恼羞成怒,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将晓菲带到了一个地处偏僻的停车场,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直到凌晨四点,晓菲的母亲和同事才找到了她。

晓菲:“我母亲当时看到我那个状态,我身上手和胳膊被他控制了一晚上。整个手、胳膊上面都肿上来了,还有瘀青之类的,我身上浑身都是土,我母亲可能就是猜到了,我就跟我妈说什么都别说,赶紧送我回家,因为家是我的安全区,我就赶紧想回到家里。”

对晓菲来说,家就是她的安全区域,是可以避风躲雨的港湾,但是王某却轻易地逾越了这条安全线,三番五次的闯入到了晓菲的家里和她就读的学校,因此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摆在了一家人的面前,面对这样一名入侵者,他们该如何应对呢?

这是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派出所的报警登记表,记录了王新元一家曾经在2018年5月到7月之间,曾因王某骚扰而报警的四次记录,不仅如此,晓菲就读的学校,还专门制定了针对王某的应急预案。那么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王某究竟做了什么,让一家人甚至是晓菲的学校都处于严阵以待的状态呢?

2018年四月三十日,晓菲与赵印芝从北京回到了河北老家。而王某通过餐厅的同事打听到了晓菲一家的住处,于2018年5月1日,一路追到了晓菲的家里。

王鹏:“他一直要见我妹妹,我们家不同意,最后我们就把他送到了乌龙沟派出所。”

据王鹏说,虽然经过派出所的调解,依然没有对王某起到作用。五一假期结束,晓菲回校上课,王某又追到了她的学校。

晓菲:“他前后去过我学校两次,第一次去的时候,就在学校里面乱晃荡,刚好碰到我,我当时也是自己一个人,面对他,一看到他我就感觉很害怕,我当时给我父母,给我朋友联系,让他们过来救我吧。”

接到电话后,家人立即把晓菲带回家里,第二天一早,也就是2018年5月17日,一家人再次来到乌龙沟派出所报警,晓菲的家人还录下了报警时与民警的对话。

女生学校专门设计应急预案

王某三番五次到晓菲家里滋事,对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晓菲在家的时候不敢睡在自己的卧室,每晚都换到杂物间、储藏室等等不同的屋子。王鹏跟朋友借了两条狗,家里还安装了监控和报警装置防备王某的突然侵袭。晓菲的学校设计了一个专门针对王某的应急预案。

那么王某为什么要用这种极其偏执,甚至是涉嫌违法犯罪的形式来追求晓菲呢?这让外人难以理解,难道是两人曾经有过经济上的纠纷,或者是晓菲曾经对王某有过感情上的承诺吗?

晓菲:“现在网络上记者都对双方进行了采访,对他父亲说我骗了他家孩子钱,他孩子来到我们家要钱,我们家不给,所以他才一直来纠缠的,这个话根本就是血口喷人,无中生有的。说到钱的问题,我从来不欠他的钱,相反是他借了我的钱,骗了我们家钱。”

一家三口持械反抗 将入侵者反杀

自从2018年5月29日,王某从王新元家离开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露面,这让王新元一家一度以为王某已经放弃了对晓菲的纠缠,时隔不到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王新元家院子里一阵异常的响动,让一家人放松的神经再次紧绷起来。2018年7月11日晚上下着小雨,王鹏没在家,王新元、赵印芝和晓菲早早的就睡下了。十一点多,家中的狗突然叫了起来。

晓菲:“听到狗叫,然后我父亲就惊醒了,然后拉开窗帘往外看,就看到他翻墙进到我们家来了。当时我父亲就特别着急,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就冲出去,还跟我说让我打电话报警。”

晓菲回忆,报警后她来到院中,王某立即将打击目标对准了她,父母让她回到屋里躲避,而等她再次出来的时候,王某已经倒在了地上,因此究竟是谁,是哪一个动作对王某造成致命打击,她也说不清楚。

而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事发当晚,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王新元家,与一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某使用甩棍、水果刀致晓菲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晓菲使用家中菜刀的背部击打王某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某,并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颅脑损伤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8年7月12日,来源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王新元、赵印芝和晓菲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涞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晓菲被取保候审。

即便一家人的防卫具有正当性,但是从案件的结果来看,王新元一家虽然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却造成了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这是否是认定“防卫过当”的一个因素呢?法律中对于防卫过当的认定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害”的认定比较好把握,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对复杂。

最高检发布相关指导性典型案例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件都是有关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典型案例。

备受关注的于海明案件入选其中,在这一案件的论证过程中有人提出,于海明本人所受损失较小,但防卫行为造成了刘某死亡的后果,二者对比不相适应,于海明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论证后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既包括实害行为也包括危险行为,对于危险行为同样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认为“于海明与刘某的伤情对比不相适应”的意见,只注意到了实害行为而忽视了危险行为,这种意见实际上是要求防卫人应等到暴力犯罪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才能实施防卫,这不符合及时制止犯罪、让犯罪不能得逞的防卫需要,也不适当地缩小了正当防卫的依法成立范围,是不正确的。

另一起入选的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件,是因民间矛盾引发的纠纷,齐某翻墙进入朱凤山家滋事,冲突中朱凤山持刀刺死齐某。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凤山持刀刺死被害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朱凤山有期徒刑七年。

在这一起指导性案例中,检察机关对“防卫过当”的认定进行了阐释:如何认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根据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检察机关认为: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极其复杂,涉及防卫性质争议的,应当坚持依法、审慎的原则,准确作出判断和认定,从而引导公民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在争议纠纷中不必要地使用武力。

河北涞源的这起案件,在法律层面所引发的各种争议,还需要司法机关给出答案定纷止争。而对于案件的双方来说,一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另一方王新元和赵印芝目前关押在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晓菲已经休学,她常常自责,认为一切因她而起,但对于“是不是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曾面临的冲突,从而避免悲剧的发生?”这个问题,却无法给出答案。

晓菲:“我们是没有办法才去反击的,而且我们当时也没有想结束他的生命,到现在我也觉得,他再怎么不对,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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