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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一支行受贿被判刑 借放贷便利向地方国企索贿

原标题:农发行一支行受贿被判刑 借放贷便利向地方国企索贿

掌握贷款审批权限,农发行支行长袁培龙大肆敛财。

1962年出生的袁培龙,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桥区支行副行长、新县支行行长、固始县支行行长(正科级)。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4月21日被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日前,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始县支行行长袁培龙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袁培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袁培龙在担任农发行平桥支行副行长,农发行新县支行任行长,农发行固始县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发行发放贷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9人次行贿人的贿赂,共计折人民币83.61万元,其中索贿61.11万元。

梳理袁培龙受贿的企业名单,既有当地小微企业批发市场,也有新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固始县粮油集团此类的国企,还包括一家A股上市公司。袁培龙受贿的手段和财物也多样化,不论金额大小照单全收。

其最大一笔为43万余元。2014年10月,袁培龙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始县支行行长期间,因在农发行贷款过程中为固始县粮油集团公司提供帮助,向该公司索取一辆进口大众途观汽车,车价值及各项费用支出共计43.11万元。袁培龙后将该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还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田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的现金1万元。

资料显示,固始县粮油集团系固始县财政局出资的地方国有企业。

其最小一笔为2000元。2012年春节,袁培龙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县支行行长期间,因在农发行贷款过程中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程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的现金人民币2000元。

资料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以市场为依托,筹集支农资金,支持“三农”事业发展。但袁培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培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袁培龙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袁培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二审经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采信的证据与一审基本一致。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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