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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60名家事调解员上岗助力法院“断家务事”

原标题:合肥60名家事调解员上岗助力法院“断家务事”

家事案件特别的圆桌审判法庭。王鹏/摄

央视网消息(记者 孔华)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在家事案件审判中率先引入家事调解员,首批聘任的60名家事调解员已经上任,他们将在离婚、继承、家庭暴力等案件中担任诉前或诉中调解工作。

这60人中,既有企业职工、退休教师也有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人文、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背景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张玲,退休前在民政局专门负责离婚登记工作,见证了很多家庭的悲欢离合。她说,随着社会包容度和宽容度的增加,近年来,离婚案件逐年增加,有时候,双方就是为了面子,吵了一架就跑到民政局离婚,婚姻遇到了小危机并非感情破裂婚姻死亡,调解一下,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和好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有一次,一对很年轻的小夫妻抱着很小的孩子气鼓鼓地来离婚,一问原因,女方责怪男方妈妈不帮忙带孩子,男方则感觉很委屈。我们劝了一下,小夫妻就回家了。”

了解到庐阳区法院选任家事调解员,已经退休的张玲报名参加,希望用自己工作特长挽回可能挽救的婚姻,促进婚姻、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

法院设心理疏导室,家事案件当事双方可以申请心理疏导。(王鹏/摄)

执业25年的曹冬梅是一名家事案件专职律师,在被聘为家事案件调解员之前,她办理过2000多件家事案件。

曹冬梅认为,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经济纠纷,涉及夫妻感情、亲子关系、亲人情感。家事案件调解结案比法庭审判更有利于了解事情原委、真相、各自需求,能弥合亲情,更有利于家庭矛盾的化解。

庐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周袁介绍,首批上任的家事调解员将在离婚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监护权、探视权纠纷、收养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中担任调解员角色。

案件到法院后,引导当事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由家事调解员担任调解工作,调解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调解和好撤诉的不立案;调解不成,则立案,立案后,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可以选任家事调解员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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