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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22路公交车

原标题:失控的22路公交车

10月28日,凌晨5点50分,重庆公交车司机冉某驾驶22路公交车从万达广场出发,沿着万州南北滨江环湖线路行驶。

上午9点35分,48岁的女乘客刘某上车,她准备在“一号家居馆站”下车,但由于道路维修,这一站暂时不停。在“南滨公园站”,司机提醒:到“一号家居馆站”下车的乘客要提前在这一站下车。但刘某没留意。等车驶过“一号家居馆站”时,刘某要求下车,被司机拒绝。

10点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来到司机座位后侧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争吵,双方矛盾升级。

10点8分49秒,刘某用手机击打冉某头部,冉某一边开车一边还手。

10点8分51秒,冉某急打方向盘,公交车失控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面正常行驶的红色轿车相撞,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这就是“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调查组”公布的事故发生过程。

所有这一切,就发生在短短五分钟。

一车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这样一起冲向死亡的深渊。

坠江现场

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大家有过各种各样的猜测:司机突然发病?被恐怖分子劫持?司机报复社会自杀?……

视频和调查报告公之于众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愕然。

起因竟只是一位乘客坐过了站。五分钟后,公交车坠江,15人命丧黄泉。这其中,除了冉某和刘某,还有13名乘客,有姥姥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一家四口,还有新婚不久的夫妇,他们的孩子刚满一岁。

愕然之后,大家心有余悸地追问:到底谁该承担最大的责任?

乘客刘某显然是始作俑者,她自己不知道修路改道,也没留意司机提醒,发现错过下车地点后,却迁怒于司机,对正在驾驶的司机又骂又打,这毫无疑问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一点大家都有共识。

问题在于,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看?

通报中说,乘客刘某是“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而司机冉某是“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这似乎表明,公交车坠江,是由于乘客刘某攻击导致,而司机冉某主要是忙于互殴以至于无暇保障驾驶安全。给人感觉是,乘客刘某冲上前抢夺方向盘或者推搡司机,而司机冉某忙着跟她互殴,却忘了保持方向盘,结果公交车失控坠江。

可再看视频,却让人不免疑窦丛生。

视频显示,是司机冉某自己猛打方向盘左转,而那时乘客刘某并没有拽扯司机,也没有抢夺方向盘。而司机冉某转动方向盘的幅度非常大,两手交替转了一圈,类似于汽车90度转弯的操作,完全不像遭到干扰后的误操作,倒更像是一个主动性的行为

更加诡异的是,司机冉某转向后,紧接着撞上红色小车,又撞断护栏,其间他双手始终紧握方向盘,看不出有任何刹车、减速之类的操作,甚至都没有一般误操作下的惊恐或慌乱。这与现场其它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影像也完全对应,公交车从变道、撞车、到坠桥,没有明显的减速和刹车迹象。

可惜公布的视频太短,难以得出可靠结论。但视频中,司机这一系列主动而决绝的行为,并不完全支持通报的结论,其论证过程也不能说服所有公众,包括我。

很多人由司机冉某的吊诡行为产生了其它推测:

有人认为,司机冉某可能被气得失去理智,瞬间冒出同归于尽的想法,冲动之下驾车冲下大桥。

这种猜测很恐怖,这意味着司机不仅报复乘客,同时还报复社会,因为车上还有另外13名老老小小的无辜乘客,他们与这起纠纷完全无关,却被拉来陪葬。

还有人认为,司机试图引发一起车祸(撞上红色小车)。因为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乘客攻击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如果不造成严重后果,警察也就批评教育几句拉倒;而一旦造成车祸,则要动手的这个乘客来赔偿损失,甚至被拘留。因此,有些司机遇上这种事,会故意去撞个树、撞个车,然后坐等乘客赔钱被拘。这实际上是另一种报复。只是他没料到公交车撞上小车后会彻底失控,急冲入江,他和全车人——包括那个可恨的乘客一起,瞬间葬身江中。

当然,我不知道真相,也不想支持任何一种猜测。但我要说的是:在公交车坠江的那一刻,无论是由乘客攻击引发司机误操作、还是司机盛怒之下选择同归于尽、还是司机试图引起小型车祸报复乘客却失控,其实细想之下都让人毛骨悚然。

公交车实在是太常见的交通工具,坐过站实在是太常见的乘客失误。我可以确保自己不攻击司机,我也可以确保自己开车时不跟人互殴,但是我真的没法确保自己上公交车 后不遇上另一个坐过站的乘客——而我并不知道他会不会跳起来去殴打司机和抢夺方向盘?!

我也不知道司机受到攻击后,能不能按规范首先刹车、确保乘客安全?!还是非要一手开车一手出拳,上演公交惊魂?

我也不知道司机愤怒时会不会要报复社会拉我充人头?!

我也不知道司机自作聪明报复乘客时会不会失控酿成惨剧?!

……

这些,我们普通人根本无力防范,甚至整个社会都无力防范。而这正是这件事所引发的恐慌所在。

动手打人的乘客,无疑是个泼妇;驾驶公交车还忙于互殴的司机,无疑是个莽汉。但是,除去这两人的道德素养,我更关心的是:近年来,飞夺方向盘、怒打老司机的乘客,层出不穷,可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敢于犯险?又到底是什么让公交司机非要武力自卫?

几年前我在天津电视台做新闻评论员,遇到一则新闻:天津一位老人乘坐公交车坐过了站,情急之下去抢夺方向盘,造成车祸。事后这位老人被判了刑,但因年纪较大,监狱拒绝接收,结果不了了之。

昨天,澎湃新闻总结了过去发生的多起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案例,一个显著规律是:只要没造成严重车祸,就基本没有实质性处罚,很多都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但如果引发车祸了,则需要赔偿损失,甚至被拘留、判刑。

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总有人飞夺方向盘?

因为他夺了也没事啊,警察来了不疼不痒教育几句,都不耽误自个儿回家做饭,这一出“生死时速”还能吹上几年,简直不夺白不夺啊!

为什么会有人猜测司机试图故意撞车?

因为他没有一个正当途径来惩罚打骂自己的乘客啊!因为只要不出车祸,就白打白骂!出了车祸,她才会赔钱拘留肉才痛,司机这口恶气才出得来啊!

2015年,重庆22路公交车因一女乘客抢夺方向盘发生车祸,车内乘客受伤,女乘客被刑拘

其实类似的悲剧,不仅仅发生在公交车上。

比如小区里遛狗不栓绳、养狗乱吠扰民,不堪其扰的邻居报警却没人管,最后积怨升级,邻居悄悄下毒毒死狗、甚至双方大打出手,还有一怒之下杀掉对方全家的。

比如一些长期被家暴或威胁的女性,报警被认为是家庭纠纷,也就调解安慰、批评教育几句。最后有的女性被逼崩溃,愤而毒死、勒死丈夫,而自己也逃不了牢狱之灾,人生也毁了。

这些恶性犯罪,在初露端倪之时,如果得到公正执法及时制止,断不会发展到最后无法收拾的地步。但却一直被有意无意地忽视、放任、变相鼓励。最终导致结局就像那辆失控的22路公交车,一路撞向惨烈深渊。

我们的社会,习惯于从行为的后果去倒推行为的性质对那些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常常网开一面,而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试想,假如这次事件中的22路公交车没有坠江,也没有撞车,司机被打后没有还手就立即停车报警,警察来了会怎样呢?会追究打人乘客的刑事责任吗?还是司机捂着脑袋自认倒霉呢?

假如司机和乘客一通对打之后,稳住方向盘继续开,公交车没撞车也没坠江,车上其它乘客被吓半死打电话报警,警察会来吗?会追究司机违反职业规定吗?会追究打人乘客的刑事责任吗?还是车上乘客捂着胸口只能庆幸老天保佑自己捡条命?

这才是这起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最大的责任所在。

我们的社会,虽然有法律、有规则,但是,当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警方会倾向于和稀泥式的执法,而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成为了一种纵容。结果,需要维护自我权利的人,不得不自己寻求解决,或私力救济,或以暴制暴。在这个丛林般的过程中,也许有人会忍气吞声,那就大家相安无事;但也有人会铤而走险,甚至同归于尽,不惜拉无辜路人陪葬。

多么希望过去那些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的人,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小,是孕妇还是残疾人,都统统被追究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啊!

这样, 22路公交车上的女乘客刘某,在气急败坏想撒泼打人的瞬间,就会想起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会被抓去坐牢,害怕之余,还是自己乖乖下车吧!

或者,22路公交车司机冉某,被打之后,立刻停车报警,警察来了因刘某涉嫌犯罪,把她带走。刘某将被依法惩处,冉某也不必憋屈,继续开车,像往常一样驶过那35个熟悉的站点。

这样,那位76岁的退休教师,看完菊花展,就能坐着公交车回家吃饭了。

这样,那位80多岁的老人,就能赶上儿媳的生日,给大家一个惊喜了。

这样,那四口之家,带着两个三岁孩子去万达广场玩的姥姥和妈妈,还会度过快乐的一天吧。

这样,那个刚满一岁的小娃娃,就能等到他的父母回家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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