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杂居的年代,到来了!
现在,我在与狗杂居的小区里。
千真万确!
尽管内心恨得要命,恨不能手持木棒,冲出家门,将只通主人人性、不通路人人性的狗,一通通杀!
毫无办法!
打狗,是要看主人的。如若真要那样做,主人会跟你拚命的。
那狗东西,几乎与主人子女无异,甚至超过子女。
再说,他们与你拚命,有政策撑腰。
文件明文规定,小区禁止伺养家禽,但不包括狗和猫!
唉,想通杀,连门都没有。
毫无办法!
小的时候,我们居民区,从没有狗。也没有听说谁家养狗。
不养狗,是因为穷:人都养着困难,更别说养狗了。
见到狗,不是在附近的生产大队,而是较远的生猪屠宰场。
那是一家国有生猪屠宰场,里面圈养了一只彪悍的大狼狗。
那狗,见到生人,大叫两声,并做出急不可耐的扑咬动作,让路人落荒而逃。
从此,我对狗没有好感。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居民区有了变化,原地一再扩建。仿佛一夜之间,数十倍之多的楼房,拔地而起。
人多了,人们口袋里的钱好像也多了,邻里之间的是非也并未跟着多起来。最重要的,没有一家养狗养猫!
前段,居民区出新,至于出新的钱是谁的,我们就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因为,不要我们出就行。
接着,居委会那帮人转身变成了物管。就在我疑惑时,我突然发现,小区有了狗,而且,不只一家在养。
到后来,我竟发现,有的人家,一下子养了三条!
每天牵出牵进,三条大的草狗狂呼乱叫、躁动不已。
我真的怔住了。
如果家境富得冒油,钱多得无处花销,通过养狗来消耗一下家里放不下的钱也就罢了,可是由于是同一个厂的,我对养三条狗人家的家境是有所了解的。
下岗在家,是个普工。
这些狗,他们竟还能养得起?
为了它们的吃食,他们夫妻不惜到附近的食堂,去拣客人丢弃的骨头。
我不知道这种行为算不算丢份?
我也不知道这种人是该同情还是痛恨?
我想向物管反映,尽快制止养狗行为。可一想,不能贸然行动,得先到百度查询一下政策,以免闹出。
查询结果让我失望。
我只能作罢。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觉狗的数量在以爆炸形式增加。
狗多了,问题就突出了。
下楼散步时,我闻到的,是狗屎狗尿的臭味。
狗有个习惯,每到一处,就会抬起脚,撒尿做记号。
一只的,也许臭味不大,可是一天10只8只的,臭味自然熏天。
让你不幸的,是在你低头想事的时候,或是抬头看东西的时候,冷不丁地感觉脚底踩上了软绵绵的东西,不用想,一
定是粑粑雷;不用看,那准是货真价实的狗屎!
想找肇事的狗或是它的主人,可周围,人狗皆无。
那个恨啊,找谁发泄?
只能自认倒楣!
让人受到不了的,是从人家门前经过,你会突然听到冲你“汪汪”不止的叫声和随时都有可能扑向你的举动,让你胆颤心寒。
更让人恼火的,是主人。
主人要么默不作声,含笑静观事态发展,要么不紧不慢地喊上两声,那一声调,与其是喝住,倒更像是对它行为的安慰和褒奖,反倒激起畜生的斗志,行为更加凶猛和不可一世。
这样的主人,与狗比,谁更少一根经?
遇到此事的我,往往手足无措,不知是该用踢过足球的脚将眼前畜生一脚踢飞,还是该立即走开。
踢飞,则会引起更大的麻烦;走开,畜生以为我惧它,说不定真的会冲上来咬上一口,让我徒得狂犬病,因为此时要走的话,正好背对随着它,无法防范。
我就亲眼看到小区的狗,冲到执法110警察的脚踝处,狠狠咬上一口的事。
可怜的110警察,事后又与肇事狗的主人,交涉起医药费来。
110警察是谁,是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是帮百姓办事的,百姓都很敬重,狗都敢咬。那它,还有什么人不敢咬的?
有了这些前车之鉴,我不得不减少散步次数,并随时保持高度警惕。
走小区的路,如临大敌。你说这叫什么事?
别人的,竟然建立在我们的痛苦之上。这,公平吗?制定政策的人,为什么就不去顾及我们这些人的感受?为什么不去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人的诉求?
一种可能,说不定能讲得通,就是制定政策的人,也是爱狗或是养狗一族!
这些年来,我的最大感受:狗多不祥!
不是吗?
狗多,闹腾多。
闹腾得连起码的睡觉都变得睡不安稳。
早上三四点钟,我就被楼下至少三四条狗的抠斗叫声吵醒。
都说鸡会打鸣,可狗叫起来,也绝不输给鸡类。
从叫声判断,是几条狗在相互撕咬、打架,也许是争风吃醋,也许是为争地盘,打得不可开交,惨烈之声不绝于耳,让人不寒而栗。
偶尔,你还能听到夹杂其中的养狗人的喝斥声。
晚上十一二点,同样有多条狗,不知什么原因在对着远方长时间地叫着,从叫声判断,仿佛它们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或是要驱赶不速之客。
这样的情况,几乎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能听到。
你说,这能让我们上了年纪的人,休息好吗?
以前,大人看到我们生活没有规律,不好好整理自己房间,就会说:“你看看你,家里搞得好像狗窝一样!”
不过现在,我的感觉,自己完全生活在狗窝里!与狗同住,而且,还受狗的窝囊气!
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连狗都不如!
狗多不祥,还有另一种情况。
狗天生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它们只知道做自己想做的事,随心所欲。
这不,在大马路上,你会愕然看到,一公一母在光天化日之下,旁若无人地尽情交配,这不仅让成年人感到十分尴尬,而且更让路过的未成年孩子,受到想不看到都不行的过早性教育之害!
更要命的,是之后不长的时间,一定会出现大狗生小狗的情况。
生,一般就是三四个。
数量上的增加,又会为更多的问题埋下种子。
能怨谁,相信大家都明白,我妄猜,养狗人内心在想,只要受害人不是自己,只要受害人不是自己的孩子,就由它去吧。
害别人不需要成本,所有利于自己不利他人的事,都可以这么干,放手地干。如果大家都是这么想,都是这么干,你说,这个社会能好得起来吗?
我曾斗气地想,既然宿舍允许养狗扰民,我为什么就不能养上四五十只嘎嘎乱叫的鸭子,与批准养狗的人斗争斗争:难道鸭子的攻击性会超过狗吗?鸭子叫声的分贝数会超过狗吗?狗可能因为心理原因下不了嘴,可是,鸭子是完全可以吃的!是可以作为自给自足生活补充品的。
或者,我一下子养上七八条大狗。如果有规定不允许养太多,我就打擦边球,谎说这一条黑的是我七姨妈让代养的,那一条花斑的,是我八大姑让顺便遛的。
然后,最重要的,是牵到市领导家周围,每天遛上个三四趟,布上星星点点的粑粑雷,让他们的家属也能踮起脚,像工兵一样走s形步的滋味;同时将狗叫声弄得呼天抢地,让他们晚上十一二点钟无法入睡,而在凌晨三四点钟还未来得及入睡,就得从床上惊起。
总之一点,让他们也享受一下他们也许不是草率批准带来的结果。
想法可能有点过激,可除此之外,还能有其它好办法改变现状吗?
我想,当下不太可能。
唉,忍着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为,我得看清形势。因为光靠一个人的力量,人单势薄。人家有权的势,只要轻轻咳嗽一声,我就会被掀得人仰马翻,鼻青眼肿。
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当然不是什么俊杰,但至少要识点时务,别人都批准养狗,你能逆潮流而动?
再说了,与狗杂居的年代,真的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