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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毛里求斯情人

  

  你可记得昨夜的你的模样?
  
  昨夜的你穿着白的敞袖t恤,七分裤在小腿肚子上戛然而止,在奶油色的小腿下是一双绿底缀红的运动鞋。头发是扎起来的,那披散后的曼妙我只能在脑海中想象,脸是恰到好处的鹅蛋圆,便像是老残游记中描绘的歌女,你唱起歌来,那鼻子微微震颤,嘴巴舒舒翕动,又是另外一番风情。
  
  我坐在你旁边,手不能动,噤若寒蝉。你的头发的、耳垂后面、手臂的、后颈上发出的香味就像海啸一般朝我过来,你定然不知,我需要很大的定力才能克制自己不去抚摸、不去冒犯、不去把玩。
  
  可的的确确是一发不可收拾。
  
  我想人的表皮下面一定潜伏着什么神秘而躁动的灵体,平日里人类动作与全与它无关。然而倘若有日,到达未知的沸点,那么它会出来,变成另外一个模样,支配一切,随心所欲,恰到好处或者皆大欢喜。
  
  而就像是今夜。
  
  唱到《一生所爱》,我已将自己。人世间果真是有太多未了的情愫,全然是无可奈何的。然而人毕竟应该学着聪慧一点,只要有不凡的毅力和新鲜的趣味,那么就在当下,就在此刻,就在今夜的十一点三十四分钟,你便可以收获愉快。
  
  我自然知道尽善尽美是美丽的愿望,万幸唯一的美中不足便只是背景。那是一首嘈杂的舞曲。而我,就在这样的境地里吻你。
  
  你给我火热的回应。
  
  水蜜桃、哈密瓜、橘子、龙眼、荔枝、苹果、葡萄、西瓜、樱桃种种味道纷至沓来。而我当时居然没有因此绝倒,却还真有些了不起。
  
  然后是无意义的时光,夜、继续吟唱的歌、多余的眼神、酒、无聊的旁白、张学友的“佛手”等等等等。
  
  我觉得一切都奇妙有趣,一切又彷佛邋遢多余。但凡有你就好。
  
  情感的大氅披在我的身上,让我感觉自己活像步入丛林的SylvesterStallone。进退无阻,彪悍潇洒。我尊敬这样的光彩,也生怕太快失去,患得患失之间,已经到了结尾。
  
  最后一首歌我早已忘却,或许毫无意义也未可知。就算唱的是《难忘今宵》,对于今后的某些蓝色之夜或许也无济于事吧。
  
  我送你
  
  如果要我设定,你的家不是在毛里求斯便是在冰岛。漫长的旅途里,还有许多新奇。你当然不会发觉途中我设下的甜蜜诡计。
  
  你心软的很,哪里禁得起我煽风点火。那么就去古巴、去瑞士、去梵蒂冈、去法国、去蒙古、去北极、去空中之国、去海中之岛。再去森林、去湖泊、去凌霄洞府、去神仙宫殿。
  
  然而,不是的。
  
  你不住那儿,我也没有任意门。
  
  我已回到2013年一个平凡冗长的秋夜,我送你到一个那里。
  
  你说已离家不远,祝我回程一路顺风。
  
  我欣然领受,以至于直到如今才全然明白那一幕的全部秘密。
  
  我们曾一度接近,却存在着或许是永恒的距离。
  
  世上的事谁又能有个准头?我到底有没有说过那些动人的、甜蜜的话,到现在或许已失去应有的意义吧。我已不会再次出现在你的命运之中,我们将以每分钟60公里的速度在平行的俗世线条里默默前行,永远永远。
  
  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我还记得,在夜的尽头,在毛里求斯之旅的终点。我向你说——
  
  ADIOS!
  
  我想假使真有上帝的话,我自然也会祝福他。
  
  祝福他令我在生命中遇见你。
  
  再见,毛里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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