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闻 > 社会万象 > \

明年起,长堤大马路等14条道路临时泊位将取消“月保”车位

原标题:明年起,长堤大马路等14条道路临时泊位将取消“月保”车位

信息时报讯(记者 王思雨 通讯员 交通宣)记者10日获悉,由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长堤大马路等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到期,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市道路事务中心正式接管,届时将取消“月保”车位。

接管后将不再设立“月保”

所有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越秀区长堤大马路、侨光路、大沙头路、大沙头三马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荔湾区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到期,车辆停放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由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将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上述14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后,将开展优化改造及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改造施工期间,涉及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暂停收费。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如已预付2021年12月31日之后车辆停放服务费用,请抓紧联系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

泊位优化改造后

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收费标准。通讯员供图

为提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使用周转率,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改造完成后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并按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实施收费管理。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

完成缴费后市民即可申领电子发票,同时记者获悉,市道路事务中心派驻现场的泊位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针对停车收费服务的技术升级,市道路事务中心表示将加快推进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启用“视频识别”“无感支付”等信息化技术,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停车体验服务。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