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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开始深汕将调整分时电价

原标题:10月1日开始深汕将调整分时电价

来源:深汕网

为充分发挥电价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广东省(除深圳市外,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各地市将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目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共有112户大工业、普通工业分时电价用电主体将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其他类型用户电价暂无变化。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峰平谷时段划分,重新划分了峰平谷时段(详见下表)

二是拉大峰谷比价。其中,平段电价不变,峰段电价略有上升,谷段电价有所降低,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三是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每天的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其他时间不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为做好此次电价调整工作,深汕供电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分时电价调整工作专班,在不到两周时间内,完成全部140余套计量设备更换和调试,为深汕合作区执行大工业、普通工业分时电价的用电主体能够在10月1日起按照新的电价标准计费做好了充足准备。

当前广东正面临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全省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小编也在此倡议,大家从身边做起,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上;工商业用户在非工作时段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电梯、开水炉、照明设备、投影系统等用电设备;公共场所尽可能减少大功率用电设备和景观照明。

文:汪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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