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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车自燃,烧毁整个车棚!赔偿成了难题!

原标题:一辆电动车自燃,烧毁整个车棚!赔偿成了难题!

自从南京各大小区开始

积极推进建设户外充电桩、停车棚

不少居民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

都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最近,南京鼓楼区新村社区小市村的部分居民却遇上一件麻烦事。大家停在车棚里的电动车遭遇火灾,连车带棚全部被烧毁,但赔偿问题却始终无法谈拢。

小区居民介绍,火灾发生在今年7月下旬,虽然现场已经进行过清理,但是依然残留着一些被焚烧过的痕迹。据统计,此次火灾共烧毁电动车十八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三辆。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是车棚内其中一辆电动车自燃所致。

虽然通过车架号,找到了自燃的电动车,但是通过派出所却无法查到车主,导致大家的损失没法赔偿。小区居民毛先生认为,安装充电桩后,社区要求居民只能把车辆停在车棚里,但充电车棚其实是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因此,社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小市街道东井新村社区副书记王舒丽表示,只能和消防部门一起帮助寻找车主。小区建设停车棚,是为了方便居民停放车辆,平时不收管理费。但是会有保洁人员定期打扫,也会有人定期巡查充电桩的状况,遇上问题及时汇报。

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辰表示,作为生产者,产出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自燃烧毁。产品的生产商对事故首先负有一定责任。

《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还有规定,在产品的生产者和直接的责任人尚不明确,或者侵权责任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对损失进行赔偿时,作为一个公共区域的管理者,组织者,应该对事情发生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陈辰表示,有物业的小区出现类似的意外,物业应当负有补充责任。但补充责任不是一种赔偿责任,在管理失职且无法确认赔偿主的情况下,所谓的补充责任,就是参照实际物损进行相应的补偿。

建设停车棚,设置充电桩的本意是好的,但这种方式更考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如果管理疏忽,就可能会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建设完成并不等于结束,良好的管理才能保障设施长久,安全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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