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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涉嫌强制猥亵,无证据证明强奸

原标题: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涉嫌强制猥亵,无证据证明强奸

出品 | 搜狐科技

编辑 | 尹莉娜

8月14日消息,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无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下为通报原文:

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机关在济南、杭州两地同步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讯问询问、调阅视频监控、固定提取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等工作。

现就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起因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

2021年7月28日12时34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报警人周某称:“昨天晚上喝醉酒了,我同事送我回来,第一次送我回来是两个同事一起,后面其中有个男同事自己单独折返进入我房间,那个时候我已经喝醉了,然后可能发生一些事情,我现在想去查这个酒店的监控,酒店这边说:‘不能看,涉及用户隐私。’我这边没办法看,我想问下怎么能看下录像,是不是可以说,警察的人来过后能看录像?目前我没有受伤。”

接报警后,张庄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处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经查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15时15分,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第一次:7月27日22时51分,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打出租车送周某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22时53分,王某文和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休息。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房间。

第二次:陈、王两人下楼后,陈某丽打车回家。23时04分,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楼下,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况。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打车软件订单。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3时33分王某文网上购买避孕套。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7月28日0时,快递员将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时许,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将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7月28日0时,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打车准备离开,接到身在杭州同事胡某鹏(女)微信视频电话告知,周某多次与其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王某文连接了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周某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0时21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

第四次:王某文下楼后,因发现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的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周某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房间,打车返回酒店休息。

三、关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接警后当日受理,依法开展调查。8月10日,市中区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槐荫区分局进行并案侦查。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2时许,宴请结束。

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四、涉案相关情况调查

1.关于周某是否被迫出差

经查实,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某部与济南华联超市达成合作意向后,单位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7月15日双方网签,约定7月27日现场盖章签约。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2.关于周某是否被“灌酒”

经查实,7月27日下午双方签约结束后,王某文提议共同庆祝签约成功,周某预定了饭店并通知济南华联超市参加人员就餐的时间、地点。当晚,共8人就餐(6男2女), 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开展立案调查,为确保调查权威、准确、专业,济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督导并组织专家参与了案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上案情及调查情况特此通报。感谢杭州公安在此案调查过程中给予的大力协助,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济南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1年8月14日

8月7日晚间,一则关于“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的消息引爆舆论。一位任职于阿里淘鲜达业务的女员工发表长文表示,自己曾在开拓济南华联超市时,遭遇济南华联超市商户领导猥亵,直属领导默许该行为,并在散场后疑似对自己性侵。

自8月2日起,该受害员工向公司反映情况,但在向HR、业务总监乃至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老鼎)等人反馈无果后,曾无奈在食堂发传单寻求帮助,并将自己的经历公布至网上。

对此,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公布了“女员工被侵犯”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

张勇表示,事件对这位女员工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无论警方的调查结果如何,我们会尽全力关心和照顾好她。涉嫌男员工和女同事在酒醉状态下有过度亲密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辞退,永不录用。关于他是否有强奸或者猥亵等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

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老鼎)和同城零售事业群HRG徐昆(丁冬)引咎辞职。内部公告认为,李永和作为事业群总裁,在这件事上的敏感性、重视和投入程度远远不够,没有主动作为,徐昆也没有起到事业群HRG关键决策的作用,为此应承担领导责任。

据了解,李永和在辞职前担任同城零售事业群及本地生活事业群总裁。其中,本地生活事业群总裁的职位是在7月份阿里组织架构调整时获任,刚刚满一个月左右。随后,有消息曝出俞永福将接替李永和担任本地生活事业群总裁。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也在本次事件中受到记过处分。阿里公布处理结果时称,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HR团队对人的关注、关怀不够,理性多了,感性少了,缺乏感同身受。同时,缺乏应急响应体系和存在严重的判断失误,在涉嫌违法的情况下,未能第一时间将当事人停职。“这种种现象的背后是HR文化体系和能力的建设出现了重大问题。”

8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布了推动反性骚扰的机制化工作进展。这是女员工举报被侵害事件以来,阿里巴巴第二次公布进展。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阿里成立了工作环境委员会,作为反性骚扰在内的工作环境相关事项的处理决策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下设独立工作团队(AID团队),负责就员工涉及性骚扰和性侵犯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目前已开设举报邮箱和紧急援助热线。委员会还针对重大举报成立专案复议工作组,就调查出现的分歧进行复核,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制度层面,阿里将修订此前的《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完善反性骚扰、反性侵的相关内容。正在制定《阿里巴巴集团反性骚扰行为准则》,强化对性骚扰零容忍。此外还完善了与客户和合作伙伴交往的行为准则,并明确性骚扰、性侵犯等恶性事件的投诉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举报通道畅通

此外,阿里巴巴还着手建立一系列常态工作机制,已成立ALI-WE(反陋习小组),对集中反映的不当工作方式自查自清,包括但不限于酒桌陋习、低俗玩笑等在工作场合让员工感到不适的方式。内部信还强调,“无条件支持员工拒绝劝酒等行为”。性别平等和健康职场文化也将纳入到企业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评估报告中。

据了解,阿里巴巴还将定期组织反性骚扰和自我保护的员工培训。已开通健康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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