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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深圳一男子骑摩托车撞倒孕妇后当场逃逸

原标题:愤怒!深圳一男子骑摩托车撞倒孕妇后当场逃逸

3月25日上午,深圳龙华交警接一孕妇报警,称其于清湖地铁口被一摩托车撞倒,肇事车辆当场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电话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接报后,视频侦办组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相关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寻找肇事逃逸摩托车,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驶路线和轨迹。

由于摩托车没有号牌信息,让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但视频组办案人员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在海量监控视频里,对疑似车辆进行跟踪、排查。摸索规律,锁定嫌疑车辆。

在调取事发、周边等大量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后,视频组办案人员发现,该名摩托车驾驶员经常循环出现在玉翠新村附近进行拉客。初步判定肇事逃逸驾驶员,属于非法营运摩托车的驾驶员。

确定肇事者的行动目的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并进一步确定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特征。

3月26日上午6时30分许,办案民警前往玉翠新村附近蹲守。等待肇事车辆及嫌疑人出现,办案民警兵分几路,展开布控,不放过每一台疑似车辆。

上午8时50分许,肇事摩托车和嫌疑人出现玉翠新村门口。蹲守人员相互配合,一举将嫌疑人周某抓获。随后带回交警队进行后续处理。肇事车辆肇事驾驶人查获现场,在法律与证据面前,周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在事发的48小时后,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被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深圳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不可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据统计,2019年深圳交警视频侦办组侦破100余宗事故逃逸案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约一半,拘留逃逸人员100余人。

这些从事非法营运行业的车辆,大都经过私自改装,毫无安全保障,且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肇事后弃车逃逸的现象并非罕见,且这些非法营运驾驶人警惕性较高给警方破案增加了难度。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或电动车,不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滋长,更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来源 南方+

编辑 贺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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