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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旧话重提,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风险知多少?

原标题:学法:旧话重提,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风险知多少?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亲戚问婚嫁!

孙某是山东省潍坊市一家工厂的工人,平日除了工作就是待在家里,社交范围很窄,已经30多岁还没有女朋友。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每年春节回家孙某都会被亲朋好友催婚,因此他特别害怕过春节。

两个月前,孙某的母亲过生日,当着一众亲戚朋友的面,母亲给孙某放下“狠话”,说春节带不回女朋友就不要回家,孙某硬着头皮答应春节一定带回女友。

2019年12月初,一时着急的孙某突然想到,可以在网上租个女朋友,他在微信中添加了不少女性好友,并且上来就提想尽快见面,春节时要跟他一起回家,对方大都直接拒绝了孙某。只有一名微信名叫“小莉”的好友答应。

两人聊了半个月后,小莉告诉孙某,因企业拖欠工资,她没有生活费,孙某二话没说就给她转账1000元。2019年12月底,孙某又给刘某转账1000元。

今年1月6日,小莉又在微信中向孙某要钱,孙某觉得还没见面对方却频繁要钱,便提出先见面。没想到,小莉直接就拉黑了他。意识到被骗的孙某立刻向潍坊市寒亭警方报警。

其实,“租女友回家过年”已经不是什么社会奇闻,这样的业务在网上一搜一大把。随之显露出来的各种骗局也层出不穷,归根结底还是公民没有清醒的认识到其中的种种法律问题和风险。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吧!

一、合同风险

一般来讲,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之前,双方都会签订协议来约定“租金”数额、支付方式以及具体内容。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其实还要区分两种情况。

1.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是民法一基本原则,任何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合同都会因此归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1)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恋人的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2)如果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实质上就是卖淫嫖娼的行为,在我国属违法行为,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

2.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部分有效

(1)租女友协议可能属于一方提供特定劳务的雇佣合同。该合同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属有效。

(2)若协议内容仅为节日期间受雇方陪同雇主逛街、游玩、采购、吃饭,那该协议约定内容便为普通的雇佣关系,应当有效。

二、财产风险

租友期间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如红包等,实质上属于赠与物,自赠与物交付时生效。赠与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

但是如果在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的认为二人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对方礼物,则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赠与合同,把已交付的礼物再要回。

但是为了方便日后维权,在此期间,要善于收集相关证据,如赠送给对方礼物的人证物证以及凭据。

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可千万别忽忽悠悠租女友,迷迷糊糊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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