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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拥有中越两国军衔的传奇将军的故事

在我国灿若星辰的开国将军中,有一位名叫洪水的少将别具风采,他不仅是我国的开国将军,还兼有越南人民军少将军衔。一个人同时是两个国家的将军。

洪水

然而,人们有所不知的是,正是这位越南籍将军1937年的一次婚姻大事,惊动了党中央,促使中央下发文件,修订了对结婚的条件限制,颁布了"二八七团"规定。所以他的这次婚姻被称为八路军第一婚。

1926年3月,由李富春、蔡畅等人介绍,洪水同林彪、刘志丹等人一起成为黄埔军校第四期学员。1927年8月,洪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洪水被编入中央干部团,负责长征途中的宣传鼓动工作。

1937年七七事变后,八路军以五台县为中心,创立了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洪水被调到五台县工作,在这里他结识了红颜知己陈玉英。陈玉英就是山西省五台县人,比洪水小6岁。1933年,她19岁时就参加了革命。

当时洪水是晋东北特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经常深入百姓中间发表抗日演讲,他英姿勃发的形象、雄辩的口才、渊博的知识和对中国革命的满腔热情,深深打动了陈玉英。平型关大捷后,洪水动员支持抗日的地方名流、进步知识分子等各方人士组成"动委会",陈玉英成为其中唯一的妇女委员。1937年10月,在洪水主持下,陈玉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革命的决心,在洪水的建议下,陈玉英选择了一个充满战斗气息的名字--陈剑戈。

两人在共同的革命生涯中逐渐产生了爱情,1937年除夕,29岁的洪水与23岁的陈剑戈喜结连理。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大喜事,但洪水却因此受到上级的严厉批评,因为八路军有规定,抗战期间不允许结婚。

此事一度惊动了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亲自过问此事,认为一律禁止结婚有悖常情,不利于稳定军心。考虑到战争期间的特殊情况,随后中央下发文件,修订了对结婚的条件限制,颁布了"二八七团"规定,即符合年满28岁、7年军龄、团级以上干部条件的,准许结婚。

许多老同志至今提起洪水,还念念不忘他以挨批为"代价",为他们做了一件好事。他的婚姻被称为八路军中第一婚。

1945年11月,洪水回到越南,由于战争原因,其妻陈剑戈和两个儿子没有与他同往。1950年,等到陈剑戈与洪水团聚之日,却知道由于战争环境,因传闻他们母子在延安被国民党飞机炸死了,洪水在越南已另立家庭。

由于战争离乱的原因,洪水在越南曾3次结婚,育有一男五女共6个孩子。

1948年1月,洪水被授予越南人民军少将军衔,年仅39岁。

1950年1月,胡志明主席秘密访问中国后,洪水重返中国。先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条令局副局长和《战斗训练》杂志社社长。1955年,在周总理的亲自干预下,洪水授予少将军衔,洪水成为同时拥有中越两国少将军衔的第一人,这在中外军事史上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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