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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吃“霸王餐”逃单摔伤,还有脸索赔4万?

原标题:周蓬安:吃“霸王餐”逃单摔伤,还有脸索赔4万?

周蓬安:吃“霸王餐”逃单摔伤,还有脸索赔4万?

一群人K歌后吃夜宵,餐后竟集体“飞单”离开。眼看老板夫妻先后追来,其中一男子逃脱时摔伤,将餐厅老板告上法庭索赔4万元。日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披露,此案经一审二审,最终认定餐厅老板不该赔。(9月7日《工人日报》)

昨天看到该消息后,我写了一条微评:法官三观正。不仅不该赔,逃单的还该被拘留。作为一个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种程度,令人惊叹!

笔者认为,这4名“逃单”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警方都该使用《治安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对他们实施处罚,尤其是那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寻衅滋事”,绝对可以让这四个人“享用”几天了。当然,当地警方或许已经将这四人行政拘留了,只是媒体没有跟进报道。

这名男子在餐后随其他三人集体“飞单”离开,被摔伤后还“有脸”向餐厅老板索赔,其“无耻”属性是不容置疑了。但他缘何会产生如此无耻的诉求?无非是这个社会经常会出现是非不分的荒唐事,很多无耻之徒通过公权力调解或诉讼,竟然实现了其无耻的愿望。笔者在此举几个“奇葩索赔”案例,以说明这些无耻之人缘何如此无耻?

不久前,“瓜农追偷瓜者反赔300块”一事引爆网络。说的是河南淇县农民庞先生通过土地流转集中了200亩地种西瓜,结果周边村民成群结队来偷瓜,其中一对母女开着三轮车来偷瓜,庞先生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颠覆大众思维的是,民警来到现场后,不是训斥“偷瓜贼”,而是协调让庞先生赔偿300元医药费,这令庞先生十分委屈。经某电视台都市频道曝光后,淇县警方的正式回应竟然将这类半偷半抢行为称之为“摘瓜”。因为主持正义的网友口诛笔伐,最终鹤壁市公安局决定,偷瓜者被行政拘留3日,涉事警察停职。

该案例的最终结果,就是让作恶者承担应该承担的后果。如果警方坚持这么做下去,瓜农就有了安全感。再推而广之,有效保护其他农户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那些侵害他人利益的村民,我敢保证,该地民风很快就会大有好转。这样的处理结果多一些,“偷瓜贼”肯定会越来越少,警方的事也就少了。总之,“和稀泥”的执法方式真的要不得!

中国的一些案件处理结果,确实容易“惊掉你的下巴”。比如网上有一个案子,说的是楼下电动车充电,小偷偷车触电身亡,小偷家属不依不饶上告,法院调解让电动车车主赔了小偷家属5万。而一个月前,工人日报《老人救横穿马路女童被撞身亡 交警:老人负1/3责任》一文也在网上引发热议,网民对这些“和稀泥”的处理方式是深恶痛绝。

虽然没有侮辱,也别说“气死人不犯法”了,杭州法官已经改写了这个历史。《杭州两大妈吵架一方被"气死" 另一方被判赔7万元》一文显示,两老人因分发围巾发生争吵,在众人劝说下才停下来。约半小时后,钟大妈晕倒,送医抢救,第3天死亡。钟大妈家属将李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法院判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

气死人犯法,笑死人也犯法。《笑死人了?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 赔6万还险被判刑》一文显示,贵州遵义县男青年周某没有想到,他的一些玩笑动作和语言竟让邻居猝死。为此,他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周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看到这个调节结果后,我评论道:我感觉这个判例将给中国相声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如果德云社上市,股民别买该股票。

“谁弱谁有理,谁家死人谁有理”案例频发,根源是社会是非不分。哈尔滨摩托车驾驶员吴某某和出租车司机滕广江发生争执后,吴某某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滕广江则被检方批捕,后检方撤销对滕广江的批捕。检方通报称,滕广江主观上没有罪过,客观上没有实施加害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索赔26万元,至今未有结果。

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如襄阳市樊城区法院这种“三观正”的判决结果。比如《奇葩小偷盗窃被抓 受伤索赔14万元被驳回》一文报道,法院认为,涂某、陈某制服骆某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对骆某伤后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江宁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判决驳回原告骆某的诉讼请求。

笔者在《两份终审判决,让法院赚足了“赞”!》一文中,就介绍了两起法官“三观正”的判决结果。一起是湖南浏阳罗某偷拿老板晏某窖藏酒,却误拿了一瓶用来洗玻璃的工业酒精,喝后中毒经抢救无效身亡。罗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晏某赔偿110余万元。长沙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驳回原告诉求。一、二审均认定,晏某不需要为罗某的身亡担责。

另一起二审判决的案件,是备受关注的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该案说的是一位老人在电梯内吸烟遭到杨姓医生劝阻后发生争执,很快老人心脏病发作离世,老人家属田女士诉至法院,追究杨某40万元民事赔偿。法院一审判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医生认捐不认赔,而死者亲属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公开宣判称,本案中杨先生对死者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并由田女士承担一、二审共计1.4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并称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而《男子抓小偷致其死亡遭索赔81万?法院:不用赔》一文,说的是去年7月,桂林的陈宇因在家中抓小偷致其死亡,被以过失杀人罪提起公诉,今年7月当地检方撤诉。死者亲属“狮子大张口”,提出巨额赔偿一事,法院驳回该诉讼。

这些“三观正”的判决案例多一些,那些无耻之徒就没脸提出各种无理索赔了,社会正义才能更好地得到伸张,恶举才能得到有效的抑制。我也相信,此类“三观正”的判决结果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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