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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八里:大妈高速服务区跳广场舞,到处“刷存在感”惹人烦

原标题:杨八里:大妈高速服务区跳广场舞,到处“刷存在感”惹人烦

大妈高速服务区跳广场舞,到处“刷存在感”惹人烦

5月20日,澎湃新闻《用生命舞蹈!大妈在高速服务区车辆通道跳广场舞》报道称,5月15日,湖南常德。一辆大客车在高速服务区停车后,车上乘客下车跳起广场舞。民警对司乘进行教育:服务区内车流密集,跳广场舞有安全隐患,也会影响服务区的正常秩序。

广场舞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是因为普遍来说其动作简单、容易学会,加上对体力的要求不高,只要身体没有大的毛病,就完全可以适应其舒缓的节奏。而且,跳广场舞对场地的要求不高,对服装就更加没有什么要求了,但既然是跳舞,跳起来就需要手也动、腿也动,是一项简单的全身运动,如果认真跳上个把小时,每天的运动量就足够了,因此跳广场舞真可算得上是对中老年人特别合适,对锻炼身体也有着非常不错的效果。

广场舞本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却让人一提起广场舞就会产生十分不好的联想。就像“大妈”这个词,本来只是一个称谓,到后来就完全变了味,成了不文明群体的代名词。这不是广场舞自身的问题,也不是“大妈”这个年龄段的人素质都差,而确实是由于一些热衷于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其行为及素养的欠缺所造成。“大妈”中有这样一些人,她们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只要想跳就跳,也不管自己的大声喧哗是不是会对别人有影响,会否打扰到别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

非常巧合的是,笔者关注到的好几个有关广场舞的新闻都是发生在湖南,包括今天这则新闻,也同样是湖南“大妈”的“精彩表演”。

很有意思的是,网络上最早开始对广场舞进行研究的也是湖南人,他是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访问学者——黄勇军。2015年9月,其《喧嚣的个体与静默的大众》一书出版,这是国内首部研究广场舞的专著。

最不幸的是去年9月“潇湘晨报”的一则新闻《广场舞噪音影响儿子学习,长沙一业主下楼理论起冲突心梗去世》中报道的事情。那次的事件是因长沙某小区一位业主与跳广场舞的大妈发生争吵引起的,而在争吵的过程中,那名业主突发心肌梗塞,倒地身亡。这也是“广场舞导致死人”事件第一人。让人感到非常痛心的是,该死亡业主家里有两个半大孩子,孤儿寡母从此陷入困境。

据说在那次事件发生后,那个几年来每天“准时”出现的广场舞队伍,好几天都没有出来。没有跟踪的相关新闻报道,也不知道该事件后续是怎么处理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顶梁柱”倒了,死者一家的生活被完全改变了。

当然,在全国各地都有“大妈”跳广场舞的“大环境”下,也不可能只有湖南上新闻,笔者在网上看到的最无厘头的一则关于“大妈”和广场舞的新闻,是发生在去年冬天那个连续雾霾天的时节。据说南京某小区的一群“大妈”,因为雾霾天害怕吸太多雾霾不敢在外跳广场舞,就跑到小区附近的酒店大堂里去“躲雾霾”跳广场舞了。也不管人家酒店是否要营业,自说自话地跟酒店说什么都是隔壁邻居,硬是赖着不肯走,直到酒店无奈报警,警察来了使用警备力量才赶走了这帮“大妈”。

在新闻中我们经常还能够看到这样令人无奈的信息:虽然某些“大妈”天天跳“广场舞”时“活力四射”,可只要其一上了公交车,马上就开始“示弱”,年轻人如果不让出座位,她们就很不高兴,有时候甚至会开口骂人。还真的是:“广场舞,想说爱你不容易!”

今天新闻中的这群“大妈”乘客,乘坐大客车出行,估计是在结伴旅游途中。乘坐长途车确实令人身心俱疲,每到服务区,不管需要不需要解决上洗手间,一般情况下,全体乘车人都会下车走几步,活动活动僵硬的躯体。

但是跑到高速公路服务区跳广场舞,就纯属“异想天开”的举动了。服务区人多车多,这么多人在车道上跳广场舞,随着舞蹈动作的展开,跳着跳着占道面积就会变得越来越大,万一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了。好在“大妈”此举马上就“惊动”了警方,经过一番“教育”她们也只好乖乖回到车上,从而也及时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不幸。

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自私到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不选择时间地点跳广场舞,就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或者是引起争执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说,湖南的这群“大妈”们,竟然跑到高速服务区跳广场舞,这种到处“刷存在感”的行为,真的是非常惹人厌烦。

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虽然目前“地不分东西,人不分南北”,在神州大地的所有角落都存在“乐此不疲”跳广场舞的人群,但是,对于跳广场舞的场地、时间等等,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因而发生了问题也缺乏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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