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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在十九岁时写了一篇作文,令国文老师赞叹不已

原标题:毛主席在十九岁时写了一篇作文,令国文老师赞叹不已

【核心提示】毛泽东主席一生喜欢读二十四史,尤其喜欢读《史记》,他在早年就已经熟读之,且往往有自己的独特的读书心得体会。那么,对商鞅徙木为信这件事,毛泽东主席是如何看待的呢?

商鞅是战国时期最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改革家,也是历史上最主要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秦孝公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彻底改变了秦国落后挨打的局面,使秦国国富民强,一跃而成为战国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但在变法之初,商鞅却遇到了许多阻力。这些阻力,既有来自甘龙、杜挚等秦国权贵的,也有来自秦国老百姓的不信任。为了清除这些阻力,商鞅一方面舌战群臣,取得秦孝公的支持;另一方面徙木为信,赢得秦国老百姓的信任。

在变法的法令公布前,商鞅特意在秦国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高三丈的木条,并贴出告示说: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

事情容易办,酬劳也很高,确实很诱人。不过,在老百姓的思想里,还有“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朴素意识,故而大家都怀疑告示的可信度,没人去搬木条。

商鞅见无人来搬木条,又出布告,把酬劳提高到五十金。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兑现承诺,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

这就是商鞅徙木为信的故事,记载于司马迁的《史记》。

毛泽东主席一生喜欢读二十四史,尤其喜欢读《史记》,他在早年就已经熟读之,且往往有自己的独特的读书心得体会。那么,对商鞅徙木为信这件事,毛泽东主席是如何看待的呢?

1912年,毛泽东时年十九岁,就读于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在该校学习期间,毛泽东曾写过一篇作文,题目叫《商鞅徙木为信论》。在这篇作文中,毛泽东谈到了对商鞅徙木为信的看法,全文摘录如下: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馨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车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盲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徒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徒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在这篇作文中,毛泽东认为,法令是为老百姓谋幸福的工具,商鞅是历史上首屈一指的伟大政治家,他的变法是为“良法”,有利于富民强国。但由于当时“民智未开”,老百姓无法认识到法律的积极意义,故而逼得商鞅不得不以“徙木为信”来获取老百姓的信任。这在毛泽东看来,不仅是商鞅的悲哀,也是国家的悲哀。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年仅十九岁的青年毛泽东有此独到而深刻的见解,无疑是令人敬佩的。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的国文教员看到毛泽东的这篇作文,也是称赞不已,他在毛泽东的这篇作文当中写下了许多评语,并把这篇作文作为优秀范文,在同学中“传观”。

这些评语包括:“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駸駸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杠鼎”、“积理宏富”等。

在文末,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的国文教员还写有以下总评:“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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