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趣闻 > 社会万象 > \

这次会议定调,打黑紧盯“保护伞”

原标题:这次会议定调,打黑紧盯“保护伞”

“打网破伞”扫黑除恶强力推进·中央纪委:33起重大涉黑恶“保护伞”案件被查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

本刊记者/霍思伊

本文首发于总第886期《中国新闻周刊》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对新时期政法领域的改革目标,习近平明确提出: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3天后,《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对“更高起点”作出三重解读。评论称,当前,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在更高起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就要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就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就要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扫黑紧盯“保护伞”

在2018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部署了扫黑除恶三年攻坚战。一年来,扫黑除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入2019年,在这一“更高起点”上,习近平指出,要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继续保持强大攻势。

在五年“打虎”后,反腐继续向下延伸,扫黑除恶成为基层“拍蝇”的突破口。“扫黑”如何“破伞”,成为扫黑除恶的关键。

全国扫黑办督导联络组副组长李炜在总结2018年的数据时指出,一年中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组织1271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7278个,铲除涉黑涉恶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万余起,1.9万余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649人。

据了解,全国扫黑办对25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推动最高检、公安部对40余起重大涉黑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广东刘永添涉黑案、山西陈鸿志涉黑案等10余起重点案件,派出工作组督办落实,并及时跟踪进度。

2018年7月至9月底,中央成立了10个由正部级干部任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10省市进行第一轮督导。中央督导组共下沉到107个市421个县682个乡镇865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

仅在8月至9月一个月时间内,各督导组直接督办重点线索6636件,推动各地打掉涉黑组织96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件。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2018年,主要任务是吹响扫黑除恶的行动集结号,到了2019年,扫黑除恶要向更深层次进行,在铲除黑恶势力的基础上,还要分析他们为什么能够存在,是否和当地的土壤和环境有关,然后从制度层面去遏制

但他也表示,由于“保护伞”的隐蔽性、顽固性,在当地长期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要想真的“破伞”,需要下更大的力气。

据了解,2019年即将开展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会把“打伞”作为主攻方向

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

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黄文艺注意到,此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在改革的表述上有所变化,在阐述新时代政法工作路线图时,他强调“政法领域改革”,取代了以往的“司法体制改革”。

黄文艺分析,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路径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不只是用词上的变化,可以说改革已经贯穿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必将推动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

在政法领域改革时代,司法体制改革仍是重中之重。

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以司法责任制为“牛鼻子”的司法体制改革步步深入,基本上能够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但仍面临很多问题

比如,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行,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每年递增10%以上,北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部分地区法院人均结案数已突破600件,西部地区有的法院也达到300件以上,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由于法律适用不够统一,裁判标准不尽一致,出现了一些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另外,有的案件裁判水平不高、说理不充分,有的案件长期不结、久拖不决。司法公开也未做到普遍化,存在选择性公开的现象。

“近期的案卷丢失就是一例。”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他表示,从主干体系来说,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经使其比较完善,但是配套体系还存在漏洞。例如,在每一个审判环节,全部执法过程当中,如何更规范地去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特别是越往基层走,这些配套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越关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指出,与前五年的情况不同,现在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配套性要求更加迫切,要求一些关联度高、耦合性强的改革举措做到有机无缝衔接。

本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更高起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就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对综合配套改革的外延和内涵,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将其概括为三点:一是要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制约性、瓶颈性问题,如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享受对应行政职级待遇问题等;二是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如完善法官、检察官绩效和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等;三是要加快科技化、信息化建设。

在沈国明看来,综合配套改革的内容包括了司法组织体系、诉讼制度、司法服务、职业保障、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等多方面。

除了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领域改革的另一核心是政法机构改革。习近平在本次会议上强调,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要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重新组建司法部,整合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等。

2018年12月3日,新组建的司法部正式亮相,在新职能上表现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而在更早之前,公安部新组建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已经于2018年4月2日正式挂牌。

显示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