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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男子酗酒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谁是凶手?

原标题:信阳一男子酗酒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谁是凶手?

喝酒在中国是一种交流方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交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酒文化也是历史悠久。素来就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说法,可这酒要是喝的过量了也就成了悲剧。

近日,信阳圣德医院接诊了一位酌酒患者,他的死亡被媒体曝光后,舆情一边倒,纷纷指责医院……然而,看信阳网接到网友爆料称,医院不是过错方,而是患者肆意酗酒最终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剧情来了个180度大反转……

“12月9日上午,患者被其弟用出租车送往河南圣德医院急症科!”网友告诉老看信阳网,“根本不是网上所传是一个人到医院的。”

“而且患者头一天晚上一口气喝了2斤自酿高度白酒!三口喝完……喝了三大杯后就意识不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没有第一时间赶到医院抢救,后果就是被喝死了呗。”网友告诉看信阳网, “患者最终死亡的凶手就是酗酒,和没有第一时间赶到医院抢救!谁一口气喝2斤白酒估计都得倒下了,而且还是自己酿的高度白酒,也算属于三无产品,喝死个把人也算正常。”

听完网友的叙述,看信阳网认为他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如果他能节制饮酒,就不会造成悲剧。

大家都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但还是有很多人酗酒。因此造成的悲剧数不胜数,我国每年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的人数也是逐年攀升。这其中那些劝酒的人也就成为了‘杀手’或是‘帮凶’。

(网络配图)

“不喝?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给个面子,干了这杯!”

“是兄弟就喝!”

“来,一口闷,别像个娘们一样”

“喝了这瓶,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以上这些类似劝酒的话,或许你说过,或许别人对你说过,在这热闹的酒桌中不知倒下了多少人,又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野蛮的虐待。在此我也想奉劝那些喜欢劝酒的人‘劝酒需谨慎 致害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

1、因劝酒、敬酒、赌酒、罚酒等行为导致同饮者身体受损或死亡的。

2、对同饮者过度饮酒未劝阻,未及时制止的。

3、在同饮者醉酒处于危险状态未及时送医的。

4、未将醉酒者妥善安全送回家或送至宾馆,交到家人手中的。

5、未及时有效劝阻同饮者酒后驾车的

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信阳市民文明公约》第11条规定:喝酒不过量、不强劝。如今,临近年底各种聚会多了起来,希望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劝酒是陋习。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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