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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死亡”12年,警方:同名者去世“户籍注销弄错了”

原标题:男子“被死亡”12年,警方:同名者去世“户籍注销弄错了”

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刘峰(化名)常年在家务农,让他没想到的是,去当地农保局补交养老保险,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已死亡12年”。

12月9日下午,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并表示,2006年有同名的人去世,“户籍注销时弄错了”,目前事件已进入相关程序,已为刘峰更新了户籍信息,并已为他开具了户籍证明。

就此情况有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派出所的错误注销,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要求赔偿损失。对于社保问题,应该有纠错功能,即允许补交。

全文2367字,阅读约需5分钟

刘峰(化名)拿着身份证等材料来补交养老保险,却被告知自己“已死亡12年”。 视频截图

补交养老保险被告知“已死亡”

刘峰是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新建村的一名农民,最近发生了一件让他“非常郁闷”的事。12月6日下午,刘峰到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保局窗口补交养老保险。

他说,自己所带证件、资料齐全,可工作人员却告知他无法办理,原因是他“已经死亡12年了”,户籍等信息均已被注销,状态为“死亡”。

刘峰当时非常惊讶,“我活生生一个人站在这里,为什么说我死了呢”。农保局窗口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他,自己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建议他回到辖区派出所核实清楚。

于是,刘峰带着不解来到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户籍被误注销了”,刘峰说,工作人员告知他, 不要担心,误注销也可以补进来,补进来的信息,跟正常户口没有区别。

刘锋(化名)对于自己被“死亡”一事表示不解。 视频截图

辖区派出所:已为其更新户籍信息

刘峰的户籍信息是如何被注销的?12月9日下午,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日前该所的确收到了刘峰反馈的意见信息,不过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

上述工作人员称,2006年,在该派出所管辖区内也有一位名叫“刘峰”的村民,因病去世后户籍进行了注销,“可能当时销户时弄错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2006年当地很多户籍信息还没有进行联网,虽然户籍注销搞错这种事发生的几率非常小,但不排除会出现。她进一步解释说明称,此前并没有发生过户籍被错误注销的情况。

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刘峰,他说,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8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即去他家里进行了道歉,并告诉他事情正在解决。

随后, 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亦回复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此事已经进入相关程序,“现在刘峰的户籍信息完全是正常状态,派出所也给刘峰开了户籍证明”。

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保局方面表示,因为此前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情况,刘峰更换户籍信息后,“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补交自己的养老保险”。

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 视频截图

对话

刘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回,挺尴尬”

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刘峰,他表示,经当地媒体报道后,8日下午,辖区派出所民警即去他家里进行了道歉,并告诉他事情已解决,户籍状态已更新,和其他正常户口没有区别,也给他开具了身份证明。

新京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被“死亡”的?

刘峰:12月6号,我去(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补交养老保险。

新京报:当时工作人员是怎么告知你的?

刘峰:身份证、户口本都拿给他(农保局窗口工作人员),他一看,电脑怎么都录入不了,入不进去,(工作人员)说这个户口本是死亡户口。

新京报:为什么过了12年才发现?

刘峰:我有身份证,我也有户口本,户口本也是正常的,就去补交养老保险的时候,说信息显示是“死亡”状态。

新京报:知道户口是什么时候被注销的吗?

刘峰:不知道,我还真不知道。

新京报:户籍被注销后你什么感觉?

刘峰:当时给我整得心情老不好了,我人也在,身份证也在,户口也在,就说我死亡,没想到自己还死亡了一回,给我心里整得挺尴尬的。

新京报:派出所是怎么答复你的?

刘峰:8号他们过来给我道歉,说是搞错了嘛,已经给我更新户籍状态了,完全是正常状态,也给我开了份户籍证明。

新京报:下一步怎么打算?

刘峰:把养老保险补交上就行了,现在事情解决了,非常感谢。

追访

律师: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赔偿

“户籍被错误注销,这种事现在已经很少发生了”,9日下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被错误注销的12年间,当事人要经常使用身份证,应该早发现,并解决这个问题的,“户籍联网,要看省份的,上海早联网了,现在互联网技术发达,都联网了,核对方便,差错减少了”。

丁金坤表示,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如其不肯恢复,可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此外,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一些手续比较多,正常恢复期在半年以下,经过级级录入批复。

“按照户籍注销的一般流程来说,户籍注销,也是需要出示死亡证明等材料的”,丁金坤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派出所的错误注销,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要求赔偿损失,承办民警因过失行为,造成错误,要被行政处分。对于社保问题,应该有纠错功能,即允许补交。

链接

安徽怀远:两老人“被死亡”民警受到批评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被错误注销户籍的事情曾有发生。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7月,安徽省怀远县万福镇陈安村,有一位58岁的村民陈东友,在去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本时,竟被民警告知,他在2012年就已经“死亡”了。

从万福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上看到,陈安村共有三个叫陈东友的村民,目前都是死亡状态,但实际上,58岁的陈东友还健在。

而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在户籍注销上出现错误不止一次。今年9月1号又发生了怀远县万福镇90岁的陈奶奶被错误注销户籍的事情。

事情发生后,怀远县万福镇纪委介入调查。怀远县公安局11月20日通报称,由于该局万福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赵斐,在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事,结果导致两位老人的户籍被错误地注销,目前,他们已经对赵斐进行批评。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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