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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镇通办,取消纸质证明,东莞人申领这些补贴更方便!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发布通知,为方便群众办事,从 10 月 22 日起,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等 11 个 " 减证便民 " 项目正式实施;从 11 月 1 日起,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等 17 个项目可实现 " 跨镇通办 "。

其中 11 个 " 减证便民 " 项目主要是办理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时,由系统自动保存申领补贴时社保数据查询结果,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社保缴费明细账(单),也不需工作人员采用手工截图打印方式保存。另外,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项目的系统已开发完成,待测试完善后将于近期另行安排时间上线。需要注意的是,申领人在市外参保的,仍然需要提交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跨镇通办相关事项,从 11 月 1 日开始,办事人可自主选择到就近镇街(园区)实体窗口办理业务,村(社区)受理的补贴项目也可到就近的村(社区)办理,打破地理区域限制,有效减少往返办事地点所需时间。对于跨镇通办的补贴受理资料,各镇街(园区)应按照 " 谁受理、谁审核、谁保存 " 的原则,按现行流程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妥善保存相关纸质资料。

目前实现系统自动保存社保记录的补贴项目

1. 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一次性创业资助

4. 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5.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6.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7. 低保全日制就业补助

8.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9.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0.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1.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注: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项目将于近期上线。)

目前实现跨镇通办的补贴项目

1. 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

2. 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3. 创业孵化基地资助

4.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 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7. 一次性创业资助

8.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9. 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0.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11.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2.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3.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4.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补贴

15. 校企合作补贴

16. 职业介绍补贴

17.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作者:唐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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