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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从皇宫带走那么多国宝 怪不得去哪都很有架势

1912年,溥仪已经退位,但南京临时政府还是给皇室留了活路,并且拟定了一份《清室优待条件》,其中重要的一项规定是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这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皇室私产"的范围和内容,但据当时清室的理解,是宫内所有的物品,包括文物、银两及绸缎桌椅等日用品,应按照优待条件全部归为"皇室私产"。民国政府对此虽无明文确认,却也未曾表示异议。

912年清帝退位之际,其主要私产包括:皇宫内藏物品(文物、银两、日用品)、热河行宫(今承德避暑山庄)内藏物品、盛京行宫(今沈阳故宫)内藏物品,颐和园以及数量不明的皇家庄田。今天我看看起来这些文字不多,实在他们实在是价值连城。

可能也是当时国民政府自身也比较混乱吧,民国政府犯了个大失误,未将宫内文物从皇室私产中区分出来。这导致很多文物不知所踪。宫内藏品中,最具价值的乃是数量浩繁的文物。这些文物,大部分是自民间搜刮而来,尤以乾隆时代之搜刮最为有力。

仅以法帖名画为例-;-;康熙年间,宫廷所藏法帖名画,主要来自臣工的贡献;宫廷鉴赏能力有限,高士奇等人甚至敢做出保留真迹、以赝品进贡之事。至乾隆时代,法帖名画渐渐聚集于可数的民间巨富之手,反给了乾隆搜尽民间法帖名画的便利。

据美术史家、博物馆学家杨仁恺总结:乾隆往往可以只凭一道谕旨或少许代价,即可将海内收藏名家辛苦数代积累的藏品,收归宫中,"总之,客观条件对弘历有利,加上他对书画的占有欲特别强烈,于是清宫所积累的法书名画日盛一日,几乎民间流传的珍贵墨迹,大都归于内府收有了。

乾隆以后的书画积累明显下降,因为民间流传的名迹已先后集中于朝廷。清内府的庋藏是历代法书名画的一次大集中,基本上把历来流传下来的名迹罗致到手,总数在万件以上。"

很快,民国政府就发现这是一个重大失误。1912年12月,熊希龄出任热河督统,发现热河行宫内各种古物倒卖严重,遂呈请袁世凯,请求整理避暑山庄中之古物,将其运至北京,以一定的价格从清室手中买断,交博物馆收藏。袁批准此议。

自1913年11月至1914年3月,民国政府共从热河行宫、盛京行宫,各运输古物11万余件至北京。这些文物,被收藏在位于于紫禁城前朝的"古物陈列所"内。

但因为民国政府没有钱支付给清室,直到1916年9月,国务总理段祺瑞在给总统黎元洪的呈文中,仍不得不承认:"文华武英各殿所陈列之古物,均系清室私产,共七十余万件,估价约五百余万元。

分列品类,登记册簿,本拟由政府备价收归国有,徒以财政支绌,迄未实行。" 既然民国政府承认这些陈列品仍属于皇室私产,清室也毫不客气,"东海珠制成手串"、"钻石宝剑二具"等诸多文物,先后被清室内务府取走。

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迫搬离紫禁城。宫内尚存的绝大部分关乎历史与文化的文物,被保留了下来。交由溥仪带走的主要是珠宝、银两、日用品等私产。其中银两一项共计十一万余两。除留下数颗篆刻有福禄寿喜字样的元宝以供展览之用外,"清室善后委员会"将余数全部交给了溥仪。

但藏在溥仪行李内的王羲之《快雪时晴帖》和仇十洲《汉宫春晓图》被搜出并扣留了下来。敬懿、荣惠两太妃出宫时,她们在宫中所存银两三万五千三百两及衣服、用品、家具等,也都全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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