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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曾业英先生商榷: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蔡锷(大结局)

核心提示: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曾业英先生于《历史研究》第3期发表《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认为,击椎生绝非蔡锷,而是筹滇协会的倡议人唐璆。但经湖湘近代人物研究专家邓江祁教授查考,曾先生的上述结论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护国元勋蔡锷。本刊自即日起连载邓江祁教授的辩驳文章,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蔡锷,字松坡,别号击椎生

第五,经查,1913年7月,击椎生还曾在云南出版的《南针》杂志第二期上发表过《读王君亮畴〈中华民国宪法刍议>》一文(资料之一)。《南针》杂志是云南政见商榷会的会刊,创办于1913年6月。而云南政见商榷会则是1913年3月经蔡锷批准成立的,以云南都督府政务厅长李鸿祥为会长,蔡锷与民政长罗佩金为名誉会长。(资料之二)前述为蔡锷题写“少年别号击椎生”那副挽联的郭燮熙就是该会的总务干事。对于《南针》杂志的创办,蔡锷是支持的,曾为之撰写一篇祝词,刊登在该刊第一期上。击椎生在《读王君亮畴〈中华民国宪法刍议>》一文中对王宠惠(字亮畴)坚持主权在民的制宪原则、省长由省议会选举和限制总统权力的条文不满,主张主权在国,扩大总统权力,省长由大总统任命。笔者在《蔡锷的击椎生笔名考论》一文中曾将击椎生的上述观点,与当时蔡锷在其他文电中提出的相关观点和主张作了对照,发现二者真正“存在高度的一致性”。同时还指出,蔡锷当时对于王宠惠起草民国宪法是知情的,因为1913年2月7日,蔡锷在其致各省都督电中不仅坚决主张民国宪法宜以巩固国权为主义,大总统有解散议会权、任命国务员之权,而且特别“恳程都督(江苏都督程德全)转商王君亮畴兼采此议”。(资料之三、四)

对于击椎生的这篇文章,曾先生应当是知道的,因为他在文章一开头就以此文严厉教训别人:“不少历史研究者却不假思索,仅依据刘达武这一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记载,就认定击椎生是蔡锷。有的研究者还将以这个名字发表的文章收录于所编蔡锷文集中,如毛注青等人1983年编辑出版的《蔡锷集》,就收录了1913年7月15日击椎生发表在《南针》杂志上的《读王君亮畴〈中华民国宪法刍议〉》一文。”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口口声声说要对历史负责的曾先生竟然在操觚之中把这么重要,以致其一开始就拿来“说事”的击椎生文章忘记得一干二净,在后文中竟只字未提。不知曾先生是真的忘记了,还是发现了什么而故意回避?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对于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资深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的曾先生而言,都是实在太不应该了。

显而易见,对于解开击椎生的真实身份之谜而言,这是一篇十分重要的文章,任何研究击椎生是谁这个问题的人都不应该放过。因为第一,从时间上看,此文是民国成立之后,击椎生首次、也应是最后一次在云南“重现江湖”。其发表的时间不是远在六七年之前,而是离唐璆离滇的时间不到1年,离蔡锷逝世也只有3年多。因此,这是距唐璆离滇、蔡锷离世最近的一篇文章,因而也应是最容易揭开击椎生的真实身份之谜的一篇十分重要的文章。第二,从文章的内容看,这篇文章涉及当时社会普遍关注的宪法制定这样重大的问题,因此,对于这样的重磅文章作者的真实身份,当时云南政见商榷会及其机关刊物《云南》杂志社的人肯定不会不知道。第三,从文章发表的刊物上看,此文不是发表在1907年远在日本出版的《云南》杂志上,而是发表在1913年7月云南昆明出版的《南针》杂志上,读过此文的人肯定比从《云南》杂志上读过击椎生诗文的人要多得多,知道其作者真实身份的人也肯定不少。第四,从当时云南人对蔡、唐两人了解的程度看,当时蔡锷是云南都督,知名度肯定很高。而唐璆,如前文所证,自1909年入滇到1912年9月之后离滇,虽在云南只有2年多的时间,但他在滇期间发表过《滇蜀铁路宜改道滇邕议》和《云南土司问题》等当时在云南影响很大的文章,而且他还很活跃,先后担任过云南宝华锑矿公司总理、都督府参议、统一共和党云南支部书记干事之职,又兼任过某报纸的主笔,因此在云南也是个知名度不低的人物。既然如此,作为云南政见商榷会总务干事的郭燮熙和云南报界老人的惠我春对在《南针》杂志上发表如此重要政论文章的作者的真实身份不可能不清楚,更不可能在为蔡锷题写的挽联中张冠李戴。而况,当年在日本与唐璆共同发起筹滇协会的爱国志士有40多人,云南有孙志曾、孙光庭、吴琨、顾视高、华封祝、何国钧、姜梅龄等20人,四川有蒲殿俊、邓榕等人,贵州有刘显治、陈廷策等人,湖南有晏才杰、萧堃等人。这些人既非常了解唐璆又非常熟悉蔡锷,而且蔡锷逝世时,大都还健在。云南籍会员中,孙志曾担任过《云南》杂志及其副刊《滇粹》副总编辑,蔡锷发动昆明“重九”起义时,孙积极参与,并历任云南军政府军法处处长、高等检察厅厅长、高等审判厅厅长、军政府秘书长等职;孙光庭和顾视高分别为民国初年云南选出的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护国战争时担任过云南都督府秘书;华封祝曾任云南军政府参议院参议员;吴琨担任过云南军政府实业司司长;何国钧曾任蒙自道台、护国军第二军总参谋长兼第三梯团长等职;姜梅龄曾任《云南》杂志编辑,后任滇军将领,参加过援藏之役,又随蔡锷赴川征讨袁军。湖南的晏才杰、萧堃与蔡锷为宝庆老乡,曾同在日本留学;民国成立后,晏才杰在中央政府财政部工作,1915年蔡锷曾为其《田赋刍议》作序;而萧堃则到云南辅助蔡锷,并随蔡锷参加了护国战争。倘若郭燮熙和惠我春为蔡锷题写的挽联果真是张冠李戴,难道他们都会象曾先生所说的那样“出于对蔡锷的尊崇和景仰”,听由郭、惠二人篡改历史事实,而不站出来予以指正吗?既然对于这个问题,他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正,那么也就足以证明郭、惠二人之所言不虚。

所以,曾先生要弄清击椎生是谁,还必须面对这篇文章,并深入研究以下问题:此击椎生,是彼击椎生吗?如果此击椎生不是彼击椎生,曾先生难道不应该拿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证据,并得出符合史实的结论,以撇清此击椎生与彼击椎生的关系吗?如果此击椎生就是彼击椎生,为了真正对历史负责,曾先生难道不应该说明此时远在湖南因组织国事维持会而“几遭不测”的唐璆何以又要以击椎生的笔名辗转向云南《南针》杂志投稿,发表自己的政见的原因吗?难道不应该拿出唐璆当时在宪法问题上的论述和观点与击椎生文章中的相关观点进行“对照”,以证明两者“存在高度的一致性”吗?

总之,曾先生在《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中,关于击椎生“八九不离十”就是唐璆的各种理由,都是曾先生的一厢情愿,没有一条是能够成立的;其有关论证也都是失败的,没有一条是可以站得住脚的。所以,唐璆与击椎生绝非“八九不离十”,而是“八竿子打不着”。经分析,笔者认为,曾先生失败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失误:一是史料方面的失误,应有的史料,掌握得不够;已有的史料,研读得不够。二是方法论方面的失误,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从根本上违反了历史研究的科学精神。三是论述方面的失误,别人的观点无法驳倒,自己的观点不能成立,而且还有大量的漏洞和该做而未做的功课。

此外,曾先生还说:“对击椎生是蔡锷笔名的说法,我还是一直心有疑窦。因而,2008年在1984年编辑出版的《蔡松坡集》基础上增补《蔡锷集》时,虽然补录了蔡锷以蔡孟博、劫火仙为名发表的文章和译作,但还是不敢造次,而谨遵先贤‘安愚而暂默’的训诫,未将署名为击椎生的诗文一并录入。”由此可证,正是由于曾先生的成见、偏见和谬见,以致蔡锷以击椎生为笔名发表的诗文,长期不能与广大读者见面,严重影响到蔡锷研究的开展和深入。这不能不说是曾先生的严重失职和失误,必须尽早予以纠正。

为了真正对蔡锷、唐璆和历史负责,在此文的最后,笔者不妨改用曾先生文章中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论:

在没有出现新的经得起检验的能证明击椎生不是蔡锷的史料之前,我认为仍可认定这个在《云南》和《南针》等报刊上发表诗文的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中国近代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杰出的民族民主革命家,护国元勋蔡锷将军。《历史研究》《国家人文历史》等刊物上刊登或摘录的曾业英先生《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竟张冠李戴,将击椎生误认为唐璆,不能不说是个重大失误,亟应以适当方式予以纠正,以免对蔡锷和唐璆的研究造成不良影响。

资料之一

资料之二

资料之三

资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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